水戰與陸戰有很大差別,水軍士兵不熟悉水性當然無法執行戰鬥任務了。所以說水軍訓練應從士兵與水的關係開始,讓士兵熟悉水性,從而征服水,進而達到能在水中作戰的目的。
李綱認為水軍訓練應“招集水軍水夫,常切教閱,令士卒習於風濤之險”。由於北方人一般不習水性,為避免在訓練中浪費時間,宋代水軍經常招募習水的南方民眾入伍,減少不必要的重複訓練,北宋末年蔡肇寫道:“渠儂幸自慣水戰,駕水樓船救江表。”南宋王十朋也說:“爾曹生長行伍間,操舟習水便宜閑。異日捐軀宜報國,勿效水鳥為盜賊。”
掌握水性這一基本技能之後,接下來就是作戰能力了。宋代處於冷熱兵器初期,水軍作戰武器雖然包括部分火器,但是以冷兵器為主。當時水戰作戰與陸戰相似,遠戰依靠弓弩等遠距離攻擊武器,近戰主要是刀、槍等短兵器。
黃天蕩大戰中,金將高彪與宋軍戰船相逼,“彪度垂及,以鉤拽之,率勇士數十,躍入敵舟,所殺甚眾,餘皆逼死於水中。”這與紹興二年(1132)範寅提出剿滅楊麼的戰法相類似,“其勝賊之具,弓矢為上,鉤槍次之,手刀又次之,又擇十人牌砲手,使居前列,牌以衛我師,砲以擊賊……使令乘載人兵,習其擊刺,使戰士習熟波濤,若履平地,何賊不勝乎?”說明水戰遠距離依靠弓弩攻擊,盾牌防衛,用鉤槍拉近船距,然後進行近身格鬥。
包恢為福建提刑時談到水軍使用武器,“……欲略備軍器,則舟師水戰弓弩為先,須先多備,次則槍杈刀劍等亦須色色精利。此乃官兵將佐常用之器,自當多多益辦,不容少有欠缺。”馮湛將俘獲海盜編入水軍,也是“教以擊刺弓矢之技”。《寶慶四明誌》記載定海水軍中編製:
引戰教頭二十二人,旗頭一百三十二人,牌手一百七十一人,刀手七百七十一人,槍手四百六十八人,弓箭手五百五十六人,弩手八百六十人,角匠二十二人,金手二十三人,鼓手六十一人,準備帶甲旗頭四十四人,梢矴旗頭二十二人,隊司二十二人,梢工六十六人,矴手三百三十人,押火二十二人。
其中除去梢工、矴手、押火等非戰鬥人員,水軍士兵使用武器不外乎刀、槍、牌、弓弩等。
南宋降將劉整訓練元軍水戰,“造船五千艘,日練水軍,雖雨不能出,亦畫地為船而習之”。這裏說水軍“畫地為船”,估計也是進行格鬥訓練,否則如何能夠用這種方式訓練水軍。
再者從當時船構造既可以看出當時水戰主要使用的武器,如“艨艟者,以生牛革蒙戰船背,左右開掣棹空,矢石不能敗。前後左右有弩窗、矛穴,敵近則施放。此不用大船,務在捷速,乘人之不備。”這裏士兵需要的依舊是弓弩和矛,不同的是必須熟悉在船上使用上述武器。“走舸者,船舷上立女牆,棹夫多,戰卒皆選勇力精銳者充。往返如飛鷗,乘人之所不及。金鼓旌旗在上。”這則是進行貼身戰鬥的士兵,使用短兵器。
既然武器裝備與陸軍大致相同,不外乎刀、槍、弓弩等兵器,那麼訓練內容也相差不大,重要的是訓練士兵熟悉在水上環境作戰的能力,“使戰士習熟波濤,若履平地”。
南宋中晚期後,水軍裝備出現不少火器:“火鎗、火炮、熾炭”。火箭,是一種用弓弩發射的火箭。用紙把火藥包裝成球或卷筒狀,綁在靠近箭鏃的箭杆上,用時先點火,然後射向目標。在膠西海戰中,宋軍大量使用火箭,用“火箭環射”的戰術摧毀了大量金軍戰船。而《金史》則記為:“有頃,敵果至,見我軍無備,即以火砲擲之。”這可能是一種投擲性武器,前述宋軍在鎮壓楊麼就曾經使用,還有采石之戰中南宋水軍使用的霹靂砲,外層用紙包裹,內填石灰和硫磺,砲自空中落入水中,硫磺遇水起火,自水中跳出,“其聲如雷,紙裂而石灰散為煙霧,”眯住敵方,“人馬之目,人物不相見”。這些都是投擲性武器,訓練中當然要為訓練士兵力量為主。
不過當時火器的殺傷力不足,崖山之戰中,元軍“豫構戰樓於舟尾,以布幙障之,命將士負盾而伏,令之曰:‘聞金聲起戰,先金而妄動者死!’飛矢集如蝟,伏盾者不動。舟將接,鳴金撤障,弓弩火石交作,頃刻並破七舟,宋師大潰。”假如宋軍使用的以火器為主,那元軍用盾牌很難抵抗的,可見在遠距離作戰中宋水軍還是以弓弩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