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2)(1 / 3)

(二)“十一五”期間經濟發展對金融業的影響和要求

“十一五”期間經濟的發展變化無疑將對金融業的發展帶來新的影響,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1人的全麵進步與金融業發展

根據新時期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經濟發展要以人為本,體現人的全麵進步的要求,金融業發展也不例外,應更加體現直接為個人提供全麵、優質金融服務的特點。就總體而言,如果“十一五”期間GDP將繼續保持7%以上的增速,按照“十五”期間金融資產與GDP增長速度的相關比率“十五”期間(2001~2005)金融資產總額年均增長約16%,GDP年均增長約9%,兩者的相關比例約180%。計算,則“十一五”期間人均金融資產達478萬元(按照14億人口計算),這無疑將為個人金融服務的發展提供巨大空間。具體包括:①圍繞消費結構升級的金融服務,比如住房、汽車消費信貸等將繼續得到快速發展。②圍繞個人消費或投資創業的基礎金融服務,比如征信服務、銀行卡產業、個人支票等支付結算工具等將得到迅速發展。③圍繞個人金融資產保值增值需要的綜合理財服務。隨著人均金融資產的增加,金融業發展的一個重點,就是圍繞個人金融資產開展相應的保值和增值服務。預計在個人金融服務領域,金融業綜合經營將率先取得突破,金融機構將為個人提供全方位、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等多方麵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2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將對金融業發展產生多方麵的影響

(1)國有經濟布局的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國有經濟布局的調整和相應的國有企業改革,仍將是“十一五”期間經濟結構優化的一個中心環節。圍繞這一調整,將產生對金融業發展的多種需求。

1)對投資銀行服務的需求。如果說“十五”及以前時期國有企業布局的調整主要由政府直接組織進行,則“十一五”期間這一進程將更多地由市場決定,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由政府直接介入國有企業的重組。由此將產生對企業並購、資產重組等方麵投資銀行服務的大量需求。為此,應大力發展各類專業化的投資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推動國有經濟布局的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

2)對發展資本市場的需求。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股份製應成為公有製的主要實現形式。圍繞國有企業的股份製改造,將對多種形式、多種層次的資本市場產生巨大需求。

3)圍繞社會保障體係建設的金融服務。社會保障體係是國有經濟改革的基礎。伴隨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和人口老齡化趨勢的發展,社會保障體係的建設將大大提速,這方麵金融業大有可為。一是對補充養老保險的需求,比如圍繞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這一金融資源的開發,將對保險業、資本市場以及銀行服務產生新的需求,保險產業以及圍繞保險資金增值需求的綜合金融服務業將獲得長足發展。二是對資本市場等金融市場的需求。隨著保險業功能的擴大,保險資金將更多地通過資本市場等金融市場的發展提出要求,並作為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和金融市場發展形成良性互動關係。

4)圍繞再就業而產生的金融服務需求。伴隨國有經濟結構的調整而產生的失業以及再就業問題將長期存在,圍繞個人創業的金融服務將大大增加。

(2)中小企業的發展。伴隨技術進步、農村經濟發展、國有企業改革這三大經濟發展趨勢,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目前中小企業在GDP、稅收、就業方麵的貢獻率分別達到60%、50%和75%,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一支中堅力量。為此,改善和加強對中小企業,特別是縣以下領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和融資環境,將成為“十一五”期間金融改革和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圍繞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需求,金融體係和金融服務應作出相應調整。

1)在金融體係改革中應更加重視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國內外經驗表明,多樣化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有利於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改善,增強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性。為此,應通過多種途徑,采取多種形式,大力發展股份製、合作製以及其他形式的中小銀行、中小企業投資公司、信用擔保機構、金融租賃公司等中小金融機構,使中小金融機構成為我國金融體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滿足中小企業股權融資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將得到大力發展。國內外經驗表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係對改善中小企業的股權融資,推動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吸引風險投資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也提出了明確要求。所謂多層次資本市場,主要指非交易所形式的各種形式的場外櫃台市場。為此,除了繼續推動深圳證券交易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創業板市場(場內市場)建設外,各種形式的場外櫃台市場(OTC市場)也應得到大力發展。在現代信息技術發展的推動下,分散的櫃台市場通過電腦網絡加以連接,也能發揮出更高的效率,從而滿足眾多中小企業的股權融資需求。在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係的過程中,應加大創新力度,充分發揮商業銀行體係網點和櫃台的作用,以加快場外櫃台市場體係的建設進程。

(3)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是我國經濟和金融發展需要重點加強的薄弱環節。從農村經濟發展的特點看,重點應圍繞以下需求加強金融服務:①農業的產業化開發和規模經營的金融需求。②農民發展種植業和多種經營的金融需求。③農村經濟的全麵發展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金融需求。④農民居住環境和居住條件改善的金融需求。針對以上需求,應加大農村金融體係改革和創新的力度。一是要繼續推進農村信用社的改革,使農村信用社成為服務於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主力軍。二是要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體係,通過擔保、貼息、專項基金等手段,支持農民創業和農村經濟的全麵發展。農業發展銀行的功能應適當拓展,服務對象應擴展到支持農村經濟全麵發展的多個領域。三是要推動農村金融服務的創新。要通過發展農業保險、農產品期貨市場、小額信貸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推動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的提高和農村經濟的全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