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問題
我國的經濟改革過程是不斷建立和發育市場的過程,這種以市場化為導向的經濟改革是我國過去二十多年來經濟取得奇跡般增長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目前我國的勞動力、資本和產品等市場存在著不同程度上的城鄉或區域分割,嚴重阻礙了市場化進程。市場分割是指地方政府為了本地的利益,通過行政管製手段,限製外地資源進入本地市場或限製本地資源流向外地市場的行為。對我國而言,市場分割並不是一個新問題,它是從20世紀80年代初實行“放權讓利”、行政性分權後出現的。2002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通過“中國企業家調查係統”就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主義問題進行深入的調研和分析發現,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主義問題在我國廣泛存在,有些地方和行業還比較嚴重。2004年,國家商務部進一步就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主義問題對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其中20個省、區、市均有產品或服務遭受地方保護主義的侵害,有的還十分嚴重。
從內容和表現形式來看,市場分割主要包括產品市場和要素(包括勞動力和資本)市場中各種形式的限製所導致的市場分割。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市場分割的主要表現形式為限製本地的一些特色產品,主要是基礎原材料,如農產品中的煙草、蠶繭等流向外地。進入20世紀90年代,特別是我國經濟實現“軟著陸”、出現買方市場以後,除產品與服務市場外,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分割的現象則更為突出。對於勞動力市場分割而言,由於近年來我國的就業問題日益嚴重,城市企業職工下崗、在職失業問題,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問題帶來了一係列經濟和社會問題。為了確保社會穩定,減少對失業職工的補助性支出,地方政府一方麵強化對產品市場的保護,另一方麵也加強了對勞動力市場的保護。據原國家計委課題組人員對北京、天津、上海、沈陽、蘭州、襄樊、廣州和深圳等8個城市的調查,地方政府以對流動人員就業加強管理為借口,對本地區及外地農村勞動力就業、外地非農勞動力就業實行了歧視性的做法。在資本市場的分割方麵則主要表現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地方政府對外地企業進入本地並購采取歧視性做法;在資金上限製本地企業資金流出,同時限製外地企業在本地的投資活動。
從實現市場分割的手段來看,地方政府的保護手段正從硬性規定向隱形的軟性手段過渡。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為了禁止地方保護主義和市場分割,作出了許多政策規定,例如國務院2001年下發了《關於禁止地方封鎖的通知》。地方政府為了繞開政策約束,將過去的“硬性”規定,如全麵禁止或限製性地禁止進入或流出,轉向一些隱蔽的“軟性”的形式,如技術壁壘、多頭檢驗、重複檢驗甚至是“超嚴執法”等。最近國家商務部的調查顯示,一些地方的工商、質檢、食品衛生等部門往往采取對進入本地的外地產品進行“超嚴執法”來阻撓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
市場分割扭曲了價格信號,使市場機製在資源配置的過程中不能有效發揮作用。因此,如果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不能根除,那麼將會對國內生產總值翻兩番目標的實現產生負麵影響。
(七)出口增長可持續性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口貿易發展迅速,1980~2002年,年進出口總額從380億美元攀升到8512億美元,增長速度年均達到1447%;出口總額則從181億美元上升到4384億美元,年均增速達到14。86%。
92.1(資料來源:根據《中國對外經濟統計年鑒—2003》《中國統計摘要—2004》資料整理。)我國出口的增加和出口結構的升級給許多國家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因此,近年來國際上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針對我國商品的反傾銷浪潮,矛頭直指我國的出口產品。我國在1979年遭遇第一次反傾銷,截止到2003年底,有33個國家和地區對我國產品發起544起反傾銷,涉及4000多種產品,影響出口貿易額160億美元。針對我國的反傾銷案件在全球的比例,遠遠大於我國在世界貿易中的份額。從1996年至今,我國已經連續7年成為世界上反傾銷頭號目標,有16個國家對我國紡織品出口發起48起反傾銷調查,涉及金額10億美元。2003年我國企業出口遭遇反傾銷案件達47起,涉案金額達1875億美元,比上年劇增了315%。從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到2001年底,世界各國發起的反傾銷投訴共有1800起,其中針對我國出口商品的達250起,占總數的13.88%,排在第1位;2004年上半年針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案件共26起。
如果能夠實現國內生產總值翻兩番的目標,那麼在2020年,我國人均GDP的水平差不多應該達到希臘的水平,即人均16501美元(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經濟發展肯定伴隨著產業結構的升級,隨著產業結構的升級,我國的貿易結構和發達國家的貿易結構的重複程度會更加大,這會給我國產品出口到發達國家帶來更大的壓力。因此,可以預計,在未來的十幾年內,如果處理不當,針對我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案例會越來越多,這將在很大程度上限製我國出口貿易的增長。另外,由於世界上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在逐漸調整發展戰略,這些國家也在遵循自己經濟的比較優勢進行發展,我國和這些發展中國家的要素稟賦結構相類似,出口的產品也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品,因此符合我國比較優勢的出口產品在世界市場也將麵臨更加激烈的競爭。以上因素都將導致我國未來出口的減少。
研究表明,外貿出口增長10%,將導致我國國民經濟增長1%,出口對我國的經濟貢獻非常顯著。因此,如何保證我國在產業結構升級的同時,避免引發更多的貿易摩擦並維持外貿出口的持續增長,將是實現國內生產總值翻兩番目標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
(八)收入分配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之間個人收入差距有不斷加大的趨勢。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城鄉之間個人收入差距出現了近乎10年的不斷擴大的過程,到1994年達到最高水平,差距比率接近2.6。從1995年起,城鄉收入差距出現了幾年的下降,城鄉個人收入比率在1997年下降為2.21。然而,2000年,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個人收入比率比1997年升高了25個百分點。可以想象,如果把城鎮居民的醫療補貼、教育補貼等因素考慮進去,我國的城鄉收入差距之懸殊會達到令人吃驚的程度。
我們知道我國的地區差距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逐漸拉大。以1978年價格衡量的人均GDP和勞均GDP的基尼係數在1978年分別為0.35和0.30,到1990年則變為0.33和0.30,但是2000年這兩個指標則分別上升到0.38和0.36。2003年我國大陸31個數據可得的省、區、市中,當年價格人均GDP最高的上海、北京和天津分別為46718元、31613元和25874元;當年價格人均GDP最低的四個省區貴州、甘肅、雲南和廣西分別為3601元、4984元、5647元和5964元(中經網的分地區數據)。上海的人均GDP是貴州的13倍。除了各省市之間收入差距有拉大的趨勢之外,由於落後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因此,我國的東部、中部、西部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漸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