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躺回自己的床上時,司馬嘉寶都沒有從那種似乎永不止息的疼痛中緩過勁兒來,隻是漸漸地有點麻木了。
也許是因為她鑽進了棉被裏,覺得自己終於安全了,這種情形下,她居然迷迷糊糊地入睡了。
夢見朱明明回來找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在做夢,甚至知道夢見的隻是朱明明的鬼魂而已,但又不由自主地醒不過來,隻得任由自己繼續在夢裏。夢裏的自己也跟現實中的自己一樣,呆呆的,十足一個愚蠢的三十三歲老女人,怎麼看怎麼愚蠢。
朱明明好似說了很多話,但司馬嘉寶覺得自己好似不想聽,於是自動忽略掉了。但是又不能完全忽略,總還是記得一些。比如朱明明說自己蠢:“完全沒有了智商,十七歲就愛,十九歲為他生了孩子,連大學也不去上。他想做什麼都盡全力幫他做,明明知道他已經另有所愛,卻不由自主地把自己送上去,以為一時的歡情是愛。其實哪裏是愛,隻是男人不會拒絕自動送上門的女人。”
朱明明好像還道了謝,道了歉。但具體都說了些什麼,司馬嘉寶一點都不記得,隻記得自己掙紮著想醒過來,卻又總也醒不了,很是痛苦。
終於頭痛欲裂地醒過來的時候,是淩晨四點。覺得那個夢真長,夢裏一直絮絮叨叨地在跟朱明明說話,感覺說了很久,說完了就醒了。
起來喝水,發現朱央央房間裏的燈還亮著,恍惚中覺得朱央央大概正在裏麵吃著零食上網狂聊天玩遊戲。事實上自己知道,大概是睡之前去她房裏忘記關燈了。走進去關燈的時候,忽然看見了放在桌上的日記本。
那個老舊的綠皮日記本實在是與潮人朱央央房間裏的一切東西都太不協調,這讓它顯得更加醒目起來,令司馬嘉寶忽然想起,其實,她並沒有很用心地看過朱明明的這本日記。
在知道方固就是朱明明在日記裏念念不忘的男人之前,她是覺得這始終屬於朱明明的隱私,既然她生前沒有跟她說起,自然就有不想她知道太多的理由,所以,在她去後,她不應該太好奇。在知道日記裏的男人是方固之後,嘉寶的心裏總是有些不舒服,對日記,對於與朱明明的往日情誼,都很抗拒,至於在抗拒什麼,她其實也說不清楚。
五點,一直睜著眼睛司馬嘉寶終於再次翻開了朱明明的日記。
知道日記裏的男人是方固後,日記裏的一切忽然明朗了很多。比如朱明明寫:“今天見了麵,談了事。冷。”司馬嘉寶知道她見的是方固,冷不是覺得天氣冷,而是覺得心冷。又比如說朱明明寫:“想想不是太安全,去唐人街買了東西,但還是覺得不安全。”司馬嘉寶知道,“東西”是指那把槍。最後一篇日記是朱明明出事前一天寫的:“不想出去。但電話來了,還是要去的。我留著東西,其實還是防著他的。”這意思是不是說,方固打電話給朱明明,要一樣東西,但朱明明不想給,她不想給的原因是因為防著他對她做一些什麼事?是什麼事?殺了她?他怎麼下得了手?是嗎?是方固殺死了朱明明嗎?或者朱明明真的隻是倒黴到被一枚流彈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