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前所未有(1)(1 / 2)

楊誌遠一直都在盤算著在合適的時機讓吳彪到會通來,現在等待已久的機會終於來了。

事起一件小刮擦。

會通這天夜裏發生了一件小刮擦,在離‘金色豪庭’不遠的十字路口,當晚有人開著一輛上百萬的跑車從‘金色豪庭’出來,於此與一騎自行車的行人發生了小刮擦,應該說,當事雙方都有責任,會通道路交通實行人車分流,騎車人沒有走自行車道,直接拐到了機動車道,而開跑車的人則不該無視紅燈,徑直闖過紅燈。雙方於是撞到了一起。以事故責任分析,三七開,騎車人三成,跑車七成。因為是刮擦,此次交通事故並不嚴重,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就是騎自行車的人擦破點皮,但經濟損失卻有一些,自行車被卷入到跑車之下,扭曲變形,估計隻能報廢,送給賣破爛的換點小錢。自行車能值幾個錢,何況本來就破破爛爛。但跑車就不一樣了,車前的小燈被撞掉了,尤其是卷入車下的自行車把,將側麵的車體,劃過了一道很深的擦痕。估計損失以萬計。

此為事故的初級階段,尚且風平浪靜。騎車的是名中年女性,可能是被嚇傻了,坐在一旁的地上,望著扭曲的自行車隨著跑車前移,發愣。跑車上一男一女,男的三十歲左右,女的濃妝豔抹,很年輕,妖嬈無比,一看就是在‘金色豪庭’從事某種特殊職業的。跑車當時沒停,徑直朝前走,跑車底盤低,自行車擱在車下拖著走,直冒火星。男子雖然醉醺醺,但還是感覺這車開起來不對勁,問旁邊的豔女:怎麼回事?

豔女不明就裏:“什麼怎麼回事?”豔女久經酒場,比較清醒,再一看旁邊:“‘哦’你撞人了,車底下擱著東西。”

男子這才把車停了下來,此時車已駛離現場近百米。

男子下車,一看車體的那道擦痕,罵了一句:“他媽的,誰這麼不長眼睛。竟敢和我撞車?想死!”

看這話說的,交通事故誰想發生,不可能相撞的時候,還分誰的車可以撞,誰的車不可以撞?隻能說明一點,此人在會通有些式樣,一般人不在其眼裏。男子罵罵咧咧地朝車後走去,想看清誰這麼不長眼。

地上的女人哪知道這些,她不可能去想,能開得起這種上百萬跑車的人,在會通非富即貴,有式樣,她惹不起。也可能尋常人婦道家,不知道跑車的價值,以為是自家鄉下跑的貨車、拖拉機,她不知道自己闖禍了,她心痛自己的自行車,此時看到男子走近。她抱著腳‘哎喔’,還說:我的車。

男子醉眼醺醺,走近,看了地上的婦道人家一眼,見其土裏土氣,分明就是一外來的務工人員,想讓她賠車,她賠得起?他啐了一口唾沫,罵:“我靠,竟然是這麼個東西,倒黴。”

男子轉身,欲走。地上的婦人不幹了:“你別走,你賠我的車!”

男子本來已經走了幾步,此時聞言,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麼?你再說一遍!”

“你賠我的車!”婦人很執著,心說你不陪我的自行車,我明天怎麼到打工的工廠去上班啊,因此想法簡單,你撞了我,你就得賠,醫藥費就算了,但自行車你得賠。

男子氣得七竅生煙,他媽的,老子沒找你的麻煩,你倒賴上我來了,不看你是女人,老子會放過你?男子這時也不管什麼女人不女人,走到婦人的身邊,飛起腳就踹:“媽的,你瞎了狗眼,也不看看我是誰?還賠你的車!你他媽找死。”

幾腳下去,沒有輕重,地上的婦人鼻子頓時鮮血直流。婦人被踢得頭昏眼花,知道自己麻煩了,她是鄉下人,知道怎麼叫救命,她喊:“殺人了。”

聲音淒厲。事態就此升級,釀成後來的526事件。路口周圍數百米的人聞聲都跑了過來,團團將雙方圍住。見男子在狂踢地上的婦人,婦人鼻血直流,頗為可憐。當即有人勸架,說:“男人嘛,何必跟女人一般見識,沒這樣打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