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江
摘要:從2001年10月31日公安部頒布《公安派出所等級評定辦法》以來,已有五個年頭了,這五年來,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進展順利,派出所工作上了一個新台階。但是,在派出所等級達標工作中也存在著不少問題。本文試圖分析這些問題,並指出一些初步的解決方法,以期更好地做好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
關鍵詞:派出所等級評定
公安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是派出所規範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公安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分為: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範、執法辦案、服務群眾、隊伍建設、內務管理、警務保障等八項工作。每項具體工作項目設定考評分值,采取減分的辦法確定分值,達到一定分值和必備條件的,可分別申報一到五級派出所。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對於推進派出所正規化、規範化建設,促進公安派出所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全麵進步,提高公安派出所服務群眾、管理控製轄區社會治安的能力,實現“發案少、秩序好、信息靈、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公安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缺點和不足
1.民警下沉不到管區。尤其是對筆者所在的以哈薩克為主體、半數以上的人口過遊牧生活的牧業縣來說,公安部規定公安派出所警力不少於5人。一個農牧區派出所管理1萬多人,管理麵積幾千平方公裏,居民定居人口少,絕大部分是隨季節變換遷徙轉場的牧民;居住分散,且全部是在交通不便的山區。派出所有一名內勤,要辦理日常業務,不下管區。其餘的民警即使到了定居點,也隻有老、弱、病、殘、婦女兒童,其他的人都放牧去了,因此熟悉人口、了解社情民意、向轄區群眾報告等工作困難重重,幾乎成為不可能。牧區下不去,城區應該能下去了吧?以管理著全縣四分之一人口的某派出所為例作一分析:派出所現有民警8人(其中,女民警1人、民族民警3人、所領導3人)。要辦理案件的民警4人(漢族2人,民族2人),戶籍內勤1人,剩餘的人就算全下管區,也不夠一區一警。而且,管區是民漢混居,民族民警不懂漢文,漢族民警不懂民族語言,下管區存在語言障礙,這種情況在邊疆民族地區有普遍性;民警調動頻繁,基層民警的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民警下管區的積極性不高。而下管區熟悉人口、向群眾彙報工作、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等是公安派出所等級評定的一項重要內容。
2.由於主客觀原因,存在一定的弄虛作假現象,為達標而達標。有的地區從其他地區或外省“引進”等級達標的各種材料,而沒有進行消化吸收,生搬硬套。派出所為達標,大量地造假。如規定每月民警必須下管區80小時。由於客觀條件的限製,下不了管區,而考核驗收時又死板地要求,因此民警在工作日記上造假,結果檢查時,幾個人的材料一對比,問題就出來了。再就是對五種監管對象及其他人員的按月或季度考察、考核,有的從一開始建立檔案就找不到人。這種現象很普遍,也很棘手,為了不讓檔案的考察、考核、鑒定空著,唯一的辦法就是編造。可以這樣說,民警造假的時間比做實事的時間多,從而造成民警不願意也不會做基層基礎工作。
3.多頭檢查、多頭考核,信息不能共享,作了大量的重複勞動,浪費了大量的警力、財力、物力。如在特種行業管理方麵,派出所已經建檔,在派出所等級達標上要檢查。在全局考核中,刑警也要求有該檔案,刑警也要建一套檔案,而不能共享派出所的資源。再如,民警下管區熟悉人口,還必須自己登記人卡、戶卡,而不是使用已有的資料,從而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已經建立的係統,如人口信息、刑警的指紋信息、交警的盜搶機動車信息,不能互聯互通,為全警共享,成為一個個的信息孤島。
4.民警的素質偏低。下麵有兩個調查表。從調查表情況來看,是無論如何也得不出民警素質偏低的結論來。但文化程度隻是一個方麵,民警的業務素質偏低。雖然經過了“三講”(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三項教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法製教育,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教育)和“三個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及“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和大討論、大練兵活動,民警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體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離工作的要求還相差甚遠,還需要根據派出所的實戰需要,“采取集中培訓、崗位練兵、戰訓合一等多種模式,對民警進行執法程序、執法行為等重點科目的全麵培訓,增強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要嚴格落實民警訓練考核機製,將考核結果與民警評先評優和晉升結合起來,不斷增強教育訓練工作的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