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林同誌:
連奉來函,最近的一稿又到。我雖目艱忙甚,深夜仍仔細讀了你新寄的“補充”篇段。印象比別的都好。文筆出乎我意外的好。說理也清,有相當的說服力,足以成一家之言。雖然我們觀點有同也有異(……),但我從來反對“老子最正確”的派頭,而自覺能對別人的優長、勝處、可備一格……等等見解,都虛心平等地對待。因此對你的“末稿”很欣賞(……)。這樣的論文是滿值得發表的。如果我是一個主編,決定采刊。謝謝費大事抄給我看。
當然,也有可商之處還待細細推敲才行。比如,解“蠅頭”為小楷,雖見心思,但未必對,因為它和“營求”連著,指的是“蠅頭微利”甚明。這種地方,小的還罷,若逢關鍵,一解錯了,影響整個立論之點,則損害太大,易為論敵“抓”住。
“失之公允”不對。比如“失之草率”,是說其失在於太潦草了。“失之偏頗”,皆同一句法。故你本意是說“失去公允”,“失其公允”,但不可說“失之”。
遠方客人打電報,此刻要來,隻好草草如此。謹祝新年納福。
周汝昌1988年1月8日
注:著重號為引者所加,“很欣賞”著重點原有,涉及別人與無關的事,隱或略了。信中說的“末稿”指《概論》初稿,後來都接受了周先生意見,作了修改、補充。——閻肅林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