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古代笞刑隻打臀(1 / 1)

針灸和笞(chī,古代刑罰之一,用竹板或荊條打犯人脊背或臀部)刑是兩個毫不相關的概念,針灸指為人治病,苔刑指鞭打犯人。但是這兩者之間有一段有趣的故事,從而把兩者聯係起來。

針灸,曆史悠久。針是治病或縫紉用的工具。枚乘《七發》:“今太子之病,可無藥石針刺灸療而已。”《後漢書·趙壹傳》:“針石運乎手爪,”李善注:“古者以砭石為針。”

“灸”,中醫的一種療法,點燃艾柱或艾卷,燒灼穴位。《史記·扁鵲倉公列傳》:“齊中大夫病齲齒。臣意灸其左太陽明脈。”

中醫在使用針刺時往往與灸同時使用,所以一般稱針灸。針灸和笞到底有什麼關係呢?我們不妨看一點曆史記載。

舊時,在公堂上被判“重打五十大板”時,犯人都是被打臀部,而不是打手、腳、胸或背部,除了因為臀部肉比較多外,那又是為什麼呢?

在《新唐書·刑法誌》上載:“太宗嚐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之五藏皆近背,針灸失所,則其害致死,歎曰:‘夫棰者,五刑之輕;死者,人之所重。安得犯至輕之刑而或致死?’遂詔罪人無得鞭背。”

唐朝在中國醫學史上是輝煌的,除承襲南北朝既有的醫學遺產,並以南北朝、隋朝所設之官方醫療係統為基礎,整合了中國的醫學。此時期,有很多著名的醫學家和重要的醫藥著作相繼推出,也揭開了中國醫學史的新頁。醫藥著作主要是《新修本草》。

唐朝最傑出的醫學家是孫思邈,被尊為“藥王”,他著有《千金方》、《千金翼方》,書中首列婦女、幼兒疾病,並倡立髒病、腑病分類,具有新的係統性,在醫學上有較大貢獻。

甄權的故事就和針灸、笞刑有聯係了。

甄權是隋末唐初著名的醫學家,善於針灸。公元621年,唐太宗李世民平定河南,派李襲譽出任潞州的地方官。當時朝廷聘請一些醫生為征士,甄權就是李襲譽隨行的征士之一。

有一天,甄權把他精心繪製完成的《明堂人形圖》,拿給李襲譽看,可惜李襲譽不懂針灸,也就不當一回事。一次,魯州刺史深受風患之苦,手無法拉弓,遍尋名醫無人能治。後來找到甄權為他看診,甄權便在刺史的肩隅穴紮針,一針紮下立即能拉弓射箭了。深州刺史突患病,脖子腫大且喉管閉塞,三日水米無法下咽,甄權在其右手次指之端紮針,氣息即通,隔天飲食正常。甄權諸如此類治病的例子很多,這使他的《明堂人形圖》聲名大噪,也讓李襲譽對針灸的神效印象深刻。

貞觀初年時,李襲譽官拜少府監。一天,李襲譽向唐太宗詳述《明堂人形圖》之妙,於是,太宗命他主持修訂,將甄權的《明堂人形圖》加以校訂、充實,且經甄權審定。公元630年,官方修訂圖文並茂的《明堂針灸圖》終於完成,並呈獻給太宗禦覽。

唐太宗很仔細看了《明堂針灸圖》,發現人體的胸、背部是五髒經脈穴道集中之處,而臀部穴位則較少。唐太宗由此聯想到,刑法中,在隋唐時有五刑,分為死、流、徒、杖、笞,其中笞刑是最輕的,是以竹板或小荊條抽打背部或臀部,自十下至五十下,分為五等。笞刑雖最輕卻隱藏危機,鞭背有可能將犯人誤打致傷殘或死亡。因此,唐太宗為避免打死罪犯,就下令衙門中隻可打臀部,不可以打胸、背部。自此之後,公堂之上責打犯人都隻棒打臀部了。

看過這個事情有兩點特別要注意:一是打屁股,這是家長教訓孩子常打的地方,這是不對的,現代科學研究,這容易造成孩子下肢發育不好,所以對孩子那裏也不能打。二是對待嫌疑犯或稱犯罪嫌疑人不能動刑,這樣能大幅度降低刑訊逼供所造成的冤假錯案。就是對判了刑的犯人也不能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