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桌上的盒子,霍熙琛將手鏈取出,親自為冷嫣然戴在手上。
她的手腕很白皙,微微轉動下,璀璨的鑽石,發出奪目的光彩。
“看,你戴著多好看!”
揚起臉來,霍熙琛臉上滿溢著寵溺,他捏了捏冷嫣然的臉頰。
“其實你不用破費的,手鏈我已經修好了。”
雙手抱住霍熙琛的脖子,冷嫣然有些感動,將頭輕輕地放在他的肩頭,這個姿勢,他看不到她臉上的表情,“那條手鏈,我怕丟了,就收起來了。”
“好了,那件事,太不愉快了,咱們以後都不要提了!”
在冷嫣然腰上拍了拍,霍熙琛示意她站起來。
休息的差不多的霍熙琛,臉上的疲態一掃而空,站在那裏,神采奕奕。
他,就像是一顆恒星,走到哪裏,都會發出耀眼的光芒。
這樣的男人,注定不會將目光在一個女人身上停留太久。況且,她對他而言,也不過是個玩物。
暗暗地吸了口氣,冷嫣然突然間明白了,他今天帶她出來,給她買衣服,送禮物,也不過是上流社會那些有錢人博得美人一笑的一種手段。
想到這裏,冷嫣然不再推辭,沒有將手上的鏈子取下來,而是拿起包,跟在了霍熙琛的身後。
**
“嫣然,我們晚上去吃些什麼?”
坐在駕駛位上,霍熙琛柔聲問道。
“阿琛,咱們晚上就別出去吃了,我親自下廚給你做飯吧!”換上霍熙琛為她新買的一條白色裙子,冷嫣然抓住他的手,眼中有著幾分期待,“咱們先去超市買東西,你想吃什麼,我們統統買回來,然後……”
冷嫣然越說越沒有底氣,聲音也越來越小。最後,她咬了一下唇,有些氣餒地鬆開了他的手。
除了可以為他做飯,她實在想不出自己還有什麼優勢。俗話說得好,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所以,想要成為一個稱職的情人,進而順利地完成任務,隻要一有機會,冷嫣然自然不肯放過表現自己廚藝的機會。
“好吧!我們先去超市!”
不忍看冷嫣然臉色失落的神色,霍熙琛伸手在她長發上寵溺的摸了摸,一口應了下來。
**
“好了,大功告成了!”
超市裏,冷嫣然推著滿滿一購物車的東西,興奮地大喊了一聲。
霍熙琛看著她蹦蹦跳跳的撿起這個,又撿起那個,歡快雀躍的模樣,也令他的心情愉悅了起來。
顯然,比起今天下午和他一起逛商場,冷嫣然更喜歡逛超市。
在冷嫣然的印象裏,她從小就養成給養父母做飯的習慣,或許,她真的有當大廚的天分。
每一次逛商場,選到她喜歡的食材,她都會高興好久。每當遇到一道她沒做過的新菜色,她也會很有興趣地去研究,去學習。
或許,潛意識中,除了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務,她總是覺得有一手好的廚藝傍身,也是不錯的。
畢竟,她是不可能做一輩子的殺手的。將來,若是有她金盆洗手的那一天,她還可以憑著這門手藝,找個飯店的工作。最起碼,不會餓死街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