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是17世紀廣為流行的一種藝術風格。巴洛克(Baroque)這個名稱的由來,說法不一。有說來自葡萄牙語Barroco或西班牙語Barrueco,意即不圓的珠子;也有人認為源自於意大利語Barocco,有奇特、古怪、變形等含義。除此之外,還不乏別的說法。因為巴洛克藝術在當時還有一些別的名稱,如古怪的、狂想的、創新的、現代的等等,不過這些名稱都沒有流傳下來。現在所通稱的巴洛克藝術,是古典主義藝術理論家對於上一個世紀的一種藝術風格的稱呼。這個詞還稍微帶有一點貶義,意即奇特、古怪,當然這也是相對古典藝術而言的。
巴洛克美術發源於意大利,以其熱情奔放、運動強烈、裝飾華麗而自成一體,與16世紀文藝複興美術的莊重典雅相區別。巴洛克美術在文藝複興美術之後,一定程度上發揚了現實主義的傳統,從而克服了16世紀後期流行的樣式主義的消極傾向。另一方麵,巴洛克美術符合當時教會利用宣傳工具取信群眾的需要,也適應各國宮廷貴族的愛好,因此在17世紀風靡全歐,影響了其他國家的美術流派,使歐洲的17世紀有巴洛克時代之稱。
巴洛克藝術後來從意大利擴散到整個歐洲,尤其是天主教流行的國家。此後又隨著宗教的傳播,又影響到拉美和亞洲的一些國家。中國的圓明園就有巴洛克風格的建築。巴洛克藝術的主要特征表現為:華麗性、充滿浪漫主義色彩、強調非理性的無窮幻想與幻覺、激情性、運動性及形式感、綜合性、濃厚的宗教色彩及背離現實的傾向。
由於巴洛克藝術主要是為上層人物和貴族服務的,為了表現他們那種奢華的生活場景,他們不惜用重金網羅珍奇材料,應用於建築、雕塑及繪畫,營造一種壯觀、豪華的、非同尋常的充滿濃鬱浪漫主義色彩的氛圍。可以說,運動感是巴洛克藝術的生命。巴洛克藝術總是充滿激情,有著強烈的感情色彩。它在內容上是充滿激情的,而它的外在形式則強調運動感。文藝複興時期的美術作品基本上是平麵的,而巴洛克美術則非常重視表現空間和立體感。巴洛克藝術家用光來造型,追求一種深度感,強調空間的觀念。
除了確認巴洛克美術的曆史地位外,西方學術界對有關問題的研究還有另一方麵的發展,即把巴洛克相對於文藝複興的風格特點當做具有普遍意義的藝術形式的發展模式,認為其他時代和其他民族的藝術也有這種從文藝複興到巴洛克的演進,甚至認為這是藝術形式或視覺形式的不依社會內容為轉移的獨立規律。首先提出這種觀點的是沃爾夫林在他的《美術史原理》中。他把文藝複興代表的古典主義和巴洛克當做藝術表現形式的兩極,各有一係列互為對照的特點,並形成由此及彼的規律性發展。依次類推,則各地、各時代美術皆有其古典和巴洛克階段,例如希臘美術在公元前5至前4世紀為古典階段,希臘化時期則為巴洛克階段;哥特式美術在13世紀為古典階段,14至15世紀為巴洛克階段;甚至日本美術也可以如此劃分。沃爾夫林的學說開啟了形式主義分析的流派,在西方的影響甚大,不少學者認為巴洛克可作為每一文化或文明進入後期階段的特征,使之具有更為普遍的意義。
最能體現巴洛克思想風格的是它的建築。巴洛克建築藝術曾風靡歐洲,意大利的羅馬是這種建築藝術的中心。巴洛克建築強調力度、變化和動感;注重多方麵的綜合;另外,誇張性和非理性特點也是巴洛克建築家所津津樂道的追求。羅馬的耶穌會堂被認為是第一個巴洛克式建築。早期的巴洛克建築家有賈·維紐拉(1507-1573)、賈·德·泡達(約1540-1602)、多。芳丹納(1543-1607)、卡馬丹諾(1556-1629)等。
17世紀30年代後,巴洛克建築進入了成熟時期。羅馬的聖馬利亞,德拉·芭奇教堂和它的小教堂是成熟的巴洛克建築的標誌。17世紀中葉最有個性特色的建築家是法·波羅米尼(1599-1667),他是一位建築家的兒子,他性情古怪、不事權貴、為人倔強,從不參加比賽,也不與別人合作,更不帶徒弟。臨死前,他將自己設計的手稿全部付之一炬,自殺身亡。他在建築上尋求獨特的語言,探索新的手法,力求作品絕不雷同,常用蠟及黏土作模型,以研究建築物的構囝及明暗變化。他有名的代表作是聖卡羅教堂,這座教堂水平線曲折起伏,節奏十分緊張,明暗變化複雜,整個立麵,裝飾繁縟,細部表現不厭其煩,就像一部音節複雜的無聲交響樂章。曾有“這樣的教堂在世界上找不到第二個”之譽。
與波羅米尼同一時代的喬凡尼·洛倫茨·貝尼尼(1598-1680)不僅是天才的雕刻家,同時也是一位十分優秀的巴洛克建築師。他的建築作品結構嚴謹,不求浮華誇張,頗有氣派。他的教堂建築以聖德烈·阿裏·克維裏納小教堂為代表。這個教堂獨具風格,極能體現巴洛克建築之風。貝尼尼曾受教皇委托建造聖彼得大教堂前的廣場和柱廊。這個廣場是橢圓形的,方圓很大,約有三公頃半。中間有一方尖碑,兩邊各有一個噴水池。為了與宏大的教堂和教堂圓頂在風格上取得協調一致,柱廊還采用了氣魄雄渾的塔斯幹柱式。這是貝尼尼一件成功的巴洛克建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