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讀愛 第十七章 愛,不拘於個性
有一個小夥子,由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女朋友,他們接觸不過兩個月,就辦了結婚證。但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仍繼續相互了解。在後來的相處中,雙方都發現兩個人性格不合,怕婚後過不好日子。男的,性格開朗、爽直;女的,性格古板、謹慎。姑娘在戀愛時,就有很多清規戒律,如夜間兩個人見麵必須在女的家裏,白天在街上走,要保持一定距離,不能讓別人看出他們是一對情人。男的上進好學,堅持每個周三晚上去聽課,有時還愛看看電影;女的卻不讀書,不看報,連電影也不愛看。因此,兩個人還時常發生口角。
怎麼辦?是離婚,還是繼續談下去?小夥子覺得原來草率領了結婚證,現在又輕易離婚,有些不好意思。他決心,試著“改造”她的性格,一方麵使兩個人的性格接近起來,另一方麵,也試著使兩個人相異的性格相容。
他經常給她講一些有趣的故事,並選擇好的電影邀她一同去看,還在節假日裏,同她一起去野遊。漸漸地,姑娘的生活領域擴大了,眼界開闊了,思想也開朗起來。後來,她也讓小夥子給她借書看。一年後,他們在一起生活了,生活還是很和諧幸福的。
這就說明,夫妻性格不同,也可以通過調適,達到夫妻和睦相處。
一
共性存在於個性之中,一個人就是一個個性,完全相同性格的兩個人是沒有的。夫妻間感情的和諧,就要靠兩個人都能主動地、不斷地性格調適,才能使夫妻生活和睦相處,愉快幸福。
完全羅曼蒂克式的愛情是幻想。夫妻間經常發生一些衝突才是生活的實際。一些相愛很久、很深的夫妻也不能不承認,他們之間也存在著各式各樣的分歧和矛盾。特別是性格的不同、處世態度的差異,都是產生矛盾的因素。產生矛盾並不奇怪,關鍵是夫妻要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協調才能在相對統一中存在。一般說來,在夫妻間都有兩種需求,一是生理的需求,這種需求結婚後即可滿足;另一種是心理的需求,這種需求則往往要經過夫妻雙方在生活中,長時間的個性心理活動來體現。即,通過個性心理在生活中的表現,得以互相了解,在個性中尋求出共性,來滿足各自的心理要求。
人的個性形成,與家庭環境、文化修養、經濟條件、社會生活諸因素有直接關係。因此,他們各自有著對婚姻以及各種事物的不同認識,有著理想、情緒、愛好的差別。所以個性是千差萬別的,譬如,從小失去父母的人,性格孤僻;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易於清高;經濟條件差的人,習慣於艱苦樸素,克服困難;社會閱曆多的人,應變能力強……還有如外向型,內向型;勇敢堅強,膽小怯懦;剛烈暴躁,溫柔沉靜等等。
因此,不同性格的人,要成為和諧的統一體,雙方就必須相容、互補。所以,雙方如何正確認識愛情,正確理解對方並恰當估價自己,就顯得特別重要了。
有的心理學家,對夫妻感情因素作了調查,他們發現的結果是:
丈夫對妻子不滿的緣由是:(1)妻子絮絮不休地嘮叨;(2)妻子同自己愛好不同,又不知道尊重對方的愛好;(3)自私、不知體諒人;(4)抱怨,專門批評別人;(5)衣著不整,缺乏衛生習慣;(6)脾氣急躁;(7)幹涉丈夫對子女的管教;(8)對丈夫的生活私事過問太多;(9)自誇、虛榮、任性;(10)感情脆弱,心胸狹窄;(11)不理家務;(12)不忠實、輕浮;(13)妨礙丈夫的事業;(14)嬌慣、縱容子女;(15)嫉妒,對丈夫愛猜疑;(16)過於打扮自己。
妻子對丈夫不滿的緣由有:(1)自私、不知體諒別人;(2)缺乏上進心,事業不進取;(3)不忠實;(4)盛氣淩人,獨斷專行;(5)不理解她的情緒和愛好;(6)對子女管教過嚴;(7)粗魯不文雅;(8)不顧家,結交的朋友不正派;(9)脾氣暴躁,沒有耐心;(10)不善理財,和他談日常生活表示厭煩;(11))心胸狹窄,好埋怨人;(12)))生活懶散,不修邊幅;(13)做事拖拉,沒有男子氣魄。
看來,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對對方的要求和不喜歡的方麵。因此,夫妻無論哪一方,都有注意克服自己的缺點,改掉不良性格的必要。
二
個性的形成,受諸方麵的影響,那麼,在各方麵的影響下,性格是可以改變的,夫妻的不同性格,也是可以調適的。
夫妻間如何進行個性調適?
首先,青年男女結婚後,夫妻間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斷了解對方的個性。俗語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如果你了解了愛人的個性特點,並知道對方與自己個性的不同之處,才能有準備地諒解對方,克製自己。如果愛人脾氣暴躁,但心地是好的,而自己又屬於慢性子,就要主動克服自己的不足,使自己的行動盡可能靠近對方。對方雖然性子暴躁,又多出於好意,因此,就要理解他(她),諒解他(她)。所以,在夫妻間個性調適中,了解對方,並有自知之明,就顯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