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雜憶(1 / 3)

(1)一有人說G.Byron(2)的詩多為青年所愛讀,我覺得這話很有幾分真。就自己而論,也還記得怎樣讀了他的詩而心神俱旺;尤其是看見他那花布裹頭,去助希臘獨立時候的肖像。這像,去年才從《小說月報》傳入中國了(3)。可惜我不懂英文,所看的都是譯本。聽近今的議論,譯詩是已經不值一文錢,即使譯得並不錯。但那時大家的眼界還沒有這樣高,所以我看了譯本,倒也覺得好,或者就因為不懂原文之故,於是便將臭草當作芳蘭。《新羅馬傳奇》中的譯文也曾傳誦一時,雖然用的是詞調,又譯Sappho為\"薩芷波\",(4)證明著是根據日文譯本的重譯。

蘇曼殊(5)先生也譯過幾首,那時他還沒有做詩\"寄彈箏人\",因此與Byron也還有緣。但譯文古奧得很,也許曾經章太炎先生的潤色的罷,所以真像古詩,可是流傳倒並不廣。後來收入他自印的綠麵金簽的《文學因緣》中,現在連這《文學因緣》也少見了。

其實,那時Byron之所以比較的為中國人所知,還有別一原因,就是他的助希臘獨立。時當清的末年,在一部分中國青年的心中,革命思潮正盛,凡有叫喊複仇和反抗的,便容易惹起感應。那時我所記得的人,還有波蘭的複仇詩人AdamMickiewicz;匈牙利的愛國詩人PetofiSándor;(6)飛獵濱的文人而為西班牙政府所殺的厘沙路(7),--他的祖父還是中國人,中國也曾譯過他的絕命詩。Hauptmann,Su-dermann,Ibsen(8)這些人雖然正負盛名,我們卻不大注意。

別有一部分人,則專意搜集明末遺民的著作,滿人殘暴的記錄,鑽在東京或其他的圖書館裏,抄寫出來,印了,輸入中國,希望使忘卻的舊恨複活,助革命成功。於是《揚州十日記》(9),《嘉定屠城記略》(10),《朱舜水集》(11),《張蒼水集》(12)都翻印了,還有《黃蕭養回頭》(13)及其他單篇的彙集,我現在已經舉不出那些名目來。別有一部分人,則改名\"撲滿\"\"打清\"之類,算是英雄。這些大號,自然和實際的革命不甚相關,但也可見那時對於光複的渴望之心,是怎樣的旺盛。

不獨英雄式的名號而已,便是悲壯淋漓的詩文,也不過是紙片上的東西,於後來的武昌起義怕沒有什麼大關係。倘說影響,則別的千言萬語,大概都抵不過淺近直截的\"革命軍馬前卒鄒容\"所做的《革命軍》(14)。

二待到革命起來,就大體而言,複仇思想可是減退了。我想,這大半是因為大家已經抱著成功的希望,又服了\"文明\"的藥,想給漢人掙一點麵子,所以不再有殘酷的報複。但那時的所謂文明,卻確是洋文明,並不是國粹;所謂共和,也是美國法國式的共和,不是周召共和(15)的共和。革命黨人也大概竭力想給本族增光,所以兵隊倒不大搶掠。南京的土匪兵小有劫掠,黃興(16)先生便勃然大怒,槍斃了許多,後來因為知道土匪是不怕槍斃而怕梟首的,就從死屍上割下頭來,草繩絡住了掛在樹上。從此也不再有什麼變故了,雖然我所住的一個機關的衛兵,當我外出時舉槍立正之後,就從窗門洞爬進去取了我的衣服,但究竟手段已經平和得多,也客氣得多了。

南京是革命政府所在地,當然格外文明。但我去一看先前的滿人的駐在處,卻是一片瓦礫;隻有方孝孺血跡石(17)的亭子總算還在。這裏本是明的故宮,我做學生時騎馬經過,曾很被頑童罵詈和投石,--猶言你們不配這樣,聽說向來是如此的。現在卻麵目全非了,居民寥寥;即使偶有幾間破屋,也無門窗;若有門,則是爛洋鐵做的。總之,是毫無一點木料。

那麼,城破之時,漢人大大的發揮了複仇手段了麼?並不然。知道情形的人告訴我:戰爭時候自然有些損壞;革命軍一進城,旗人(18)中間便有些人定要按古法殉難,在明的冷宮的遺址的屋子裏使火藥炸裂,以炸殺自己,恰巧一同炸死了幾個適從近旁經過的騎兵。革命軍以為埋藏地雷反抗了,便燒了一回,可是燹餘的房子還不少。此後是他們自己動手,拆屋材出賣,先拆自己的,次拆較多的別人的,待到屋無尺材寸椽,這才大家流散,還給我們一片瓦礫場。--但這是我耳聞的,保不定可是真話。

看到這樣的情形,即使你將《揚州十日記》掛在眼前,也不至於怎樣憤怒了罷。據我感得,民國成立以後,漢滿的惡感仿佛很是消除了,各省的界限也比先前更其輕淡了。然而\"罪孽深重不自殞滅\"(19)的中國人,不到一年,情形便又逆轉:有宗社黨的活動和遺老的謬舉(20)而兩族的舊史又令人憶起,有袁世凱的手段而南北的交惡(21)加甚,有陰謀家的狡計而省界又被利用(22),並且此後還要增長起來!

三不知道我的性質特別壞,還是脫不出往昔的環境的影響之故,我總覺得複仇是不足為奇的,雖然也並不想誣無抵抗主義者為無人格。但有時也想:報複,誰來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執行;既沒有上帝來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償頭,也不妨以頭償目。有時也覺得寬恕是美德,但立刻也疑心這話是怯漢所發明,因為他沒有報複的勇氣;或者倒是卑怯的壞人所創造,因為他貽害於人而怕人來報複,便騙以寬恕的美名。

因此我常常欣慕現在的青年,雖然生於清末,而大抵長於民國,吐納共和的空氣,該不至於再有什麼異族軛下的不平之氣,和被壓迫民族的合轍(23)之悲罷。果然,連大學教授,也已經不解何以小說要描寫下等社會的緣故了(24),我和現代人要相距一世紀的話,似乎有些確鑿。但我也不想湔洗,--雖然很覺得慚惶。

當愛羅先珂君(25)在日本未被驅逐之前,我並不知道他的姓名。直到已被放逐,這才看起他的作品來;所以知道那迫辱放逐的情形的,是由於登在《讀賣新聞》(26)上的一篇江口渙氏的文字(27)。於是將這譯出,還譯他的童話,還譯他的劇本《桃色的雲》。其實,我當時的意思,不過要傳播被虐待者的苦痛的呼聲和激發國人對於強權者的憎惡和憤怒而已,並不是從什麼\"藝術之宮\"裏伸出手來,拔了海外的奇花瑤草,來移植在華國的藝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