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宋民間之所謂小說及其後來(1 / 3)

(1)宋代行於民間的小說,與曆來史家所著錄者很不同,當時並非文辭,而為屬於技藝的\"說話\"(2)之一種。

說話者,未詳始於何時,但據故書,可以知道唐時則已有。段成式(3)(《酉陽雜俎續集》四《貶誤》)雲:\"子太和末因弟生日觀雜戲,有市人小說,呼扁鵲作褊鵲字,上聲。予令任道拔字正之。市人言’二十年前嚐於上都齋會設此,有一秀才甚賞某呼扁字與褊同聲,雲世人皆誤。’\"其詳細雖難曉,但因此已足以推見數端:一小說為雜戲中之一種,二由於市人之口述,三在慶祝及齋會時用之。而郎瑛(4)(《七修類槁》二十二)所謂\"小說起宋仁宗,蓋時太平盛久,國家閑暇,日欲進一奇怪之事以娛之,故小說’得勝頭回’之後,即雲話說趙宋某年\"者,亦即由此分明證實,不過一種無稽之談罷了。

到宋朝,小說的情形乃始比較的可以知道詳細。孟元老在南渡之後,追懷汴梁盛況,作《東京夢華錄》(5),於\"京瓦技藝\"(6)條下有當時說話的分目,為小說,合生,說諢話,說三分,說《五代史》等。而操此等職業者則稱為\"說話人\"。

高宗既定都臨安(7),更曆孝光兩朝(8),汴梁式的文物漸已遍滿都下,伎藝人也一律完備了。關於說話的記載,在故書中也更詳盡,端平(9)年間的著作有灌園耐得翁《都城紀勝》(10),元初的著作有吳自牧《夢粱錄》(11)及周密《武林舊事》(12),都更詳細的有說話的分科:《都城紀勝》說話有四家:一者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皆是搏刀趕棒及發跡變態之事;說鐵騎兒,謂士馬金鼓之事。說經,謂演說佛書;說參請,謂賓主參禪悟道等事。講史書,講說前代書史文傳興廢爭戰之事。。。。。。。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一事。

《夢粱錄》(二十)說話者,謂之舌辯,雖有四家數,各有門庭:且小說,名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公案,樸刀杆棒發發蹤參(案此四字當有誤)之事。。。。。。。

談論古今,如水之流。談經者,謂演說佛書;說參請者,謂賓主參禪悟道等事。。。。。。。又有說諢經者。講史書者,謂講說《通鑒》漢唐曆代書史文傳興廢爭戰之事。合生,與起今隨今相似,各占一事也。

但周密所記者又小異,為演史,說經諢經,小說,說諢話;而無合生。唐中宗時,武平一(13)上書言\"比來妖伎胡人,街童市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質,詠歌蹈舞,號曰合生。\"(《新唐書》一百十九)則合生實始於唐,且用諢詞戲謔,或者也就是說諢話;惟至宋當又稍有遷變,今未詳(14)。

起今隨今之\"今\",《都城紀勝》作\"令\",明抄本《說郛》中之《古杭夢遊錄》(15)又作起令隨合,何者為是,亦未詳。

據耐得翁及吳自牧說,是說話之一科的小說,又因內容之不同而分為三子目:1.銀字兒所說者為煙粉(煙花粉黛),靈怪(神仙鬼怪),傳奇(離合悲歡)等。

2.說公案所說者為搏刀趕棒(拳勇),發跡變態(遇合)之事。

3.說鐵騎兒所說者為士馬金鼓(戰爭)之事。

惟有小說,是說話中最難的一科,所以說話人\"最畏小說,蓋小說者,能講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提破\"(《都城紀勝》雲;《夢粱錄》同,惟\"提破\"作\"捏合\"(16)。),非同講史,易於鋪張;而且又須有\"談論古今,如水之流\"的口辯。

然而在臨安也不乏講小說的高手,吳自牧所記有譚淡子等六人,周密所記有蔡和等五十二人,其中也有女流,如陳郎娘棗兒,史蕙英。

臨安的文士佛徒多有集會;瓦舍的技藝人也多有,其主意大約是在於磨煉技術的。小說專家所立的社會,名曰雄辯社。(《武林舊事》三)元人雜劇雖然早經銷歇,但尚有流傳的曲本,來示人以大概的情形。宋人的小說也一樣,也幸而借了\"話本\"偶有留遺,使現在還可以約略想見當時瓦舍中說話的模樣。

其話本曰《京本通俗小說》,全書不知凡幾卷,現在所見的隻有殘本,經江陰繆氏影刻,是卷十至十六的七卷,先曾單行,後來就收在《煙畫東堂小品》之內了。(17)還有一卷是敘金海陵王的穢行的,或者因為文筆過於礙眼了罷,繆氏沒有刻,然而仍有嗯園的改換名目的排印本;嗯園是長沙葉德輝的園名。(18)刻本七卷中所收小說的篇目以及故事發生的年代如下列:卷十碾玉觀音\"紹興年間。\"十一菩薩蠻\"大宋高宗紹興年間。\"十二西山一窟鬼\"紹興十年間。\"十三誌誠張主管無年代,但雲東京汴州開封事。

十四拗相公\"先朝。\"十五錯斬崔寧\"高宗時。\"十六馮玉梅團圓\"建炎四年。\"每題俱是一全篇,自為起訖,並不相聯貫。錢曾《也是園書目》(19)(十)著錄的\"宋人詞話\"十六種中,有《錯斬崔寧》與《馮玉梅團圓》兩種,可知舊刻又有單篇本,而《通俗小說》即是若幹單篇本的結集,並非一手所成。至於所說故事發生的時代,則多在南宋之初;北宋已少,何況漢唐。又可知小說取材,須在近時;因為演說古事,範圍即屬講史,雖說小說家亦複\"談論古今,如水之流\",但其談古當是引證及裝點,而非小說的本文。如《拗相公》開首雖說王莽,但主意卻隻在引出王安石,即其例。

七篇中開首即入正文者隻有《菩薩蠻》,其餘六篇則當講說之前,俱先引詩詞或別的事實,就是\"先引下一個故事來,權做個’得勝頭回’。\"(本書十五)\"頭回\"當即冒頭的一回之意,\"得勝\"是吉語,瓦舍為軍民所聚,自然也不免以利市語說之,未必因為進禦才如此。

\"得勝頭回\"略有定法,可說者凡四:1.以略相關涉的詩詞引起本文。如卷十用《春詞》十一首引起延安郡王遊春;卷十二用士人沈文述的詞逐句解釋,引起遇鬼的士人皆是。

2.以相類之事引起本文。如卷十四以王莽引起王安石是。

3.以較遜之事引起本文。如卷十五以魏生因戲言落職,引起劉貴因戲言遇大禍;卷十六以\"交互姻緣\"轉入\"雙鏡重圓\"而\"有關風化,到還勝似幾倍\"皆是。

4.以相反之事引起本文。如卷十三以王處厚照鏡見白發的詞有知足之意,引起不伏老的張士廉以晚年娶妻破家是。

而這四種定法,也就牢籠了後來的許多擬作了。

在日本還傳有中國舊刻的《大唐三藏取經記》三卷,共十七章,章必有詩;別一小本則題曰《大唐三藏取經詩話》(20)。

《也是園書目》將《錯斬崔寧》及《馮玉梅團圓》歸入\"宋人詞話\"門,或者此類話本,有時亦稱詞話:就是小說的別名。

《通俗小說》每篇引用詩詞之多,實遠過於講史(《五代史平話》(21)《三國誌傳》(22),《水滸傳》(23)等),開篇引首,中間鋪敘與證明,臨末斷結詠歎,無不征引詩詞,似乎此舉也就是小說的一樣必要條件。引詩為證,在中國本是起源很古的,漢韓嬰的《詩外傳》(24),劉向的《列女傳》(25),皆早經引《詩》以證雜說及故事,但未必與宋小說直接相關;隻是\"借古語以為重\"的精神,則雖說漢之與宋,學士之與市人,時候學問,皆極相違,而實有一致的處所。唐人小說中也多半有詩,即使妖魔鬼怪,也每能互相酬和,或者做幾句即興詩,此等風雅舉動,則與宋市人小說不無關涉,但因為宋小說多是市井間事,人物少有物魅及詩人,於是自不得不由吟詠而變為引證,使事狀雖殊,而詩氣不脫;吳自牧記講史高手,為\"講得字真不俗,記問淵源甚廣\"(《夢粱錄》二十),即可移來解釋小說之所以多用詩詞的緣故的。

由上文推斷,則宋市人小說的必要條件大約有三:1.須講近世事;2.什九須有\"得勝頭回\";3.須引證詩詞。

宋民間之所謂小說的話本,除《京本通俗小說》之外,今尚未見有第二種(26)。《大唐三藏取經詩話》是極拙的擬話本,並且應屬於講史。《大宋宣和遺事》(27)錢曾雖列入\"宋人詞話\"中,而其實也是擬作的講史,惟因其係鈔撮十種書籍而成,所以也許含有小說分子在內。

然而在《通俗小說》未經翻刻以前,宋代的市人小說也未嚐斷絕;他間或改了名目,夾雜著後人擬作而流傳。那些擬作,則大抵出於明朝人,似宋人話本當時留存尚多,所以擬作的精神形式雖然也有變更,而大體仍然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