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講述的故事35(1 / 1)

情與法

張記書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又是一個令人思索的故事。

當現任M縣檢察院檢察長劉為民陪我到哈尼族邊遠村寨采訪,在路上講這個故事的時候,一再叮囑我,這隻能講給你聽聽,切不可寫出來。我說,不寫新聞,寫小說總可以吧!他說,寫小說也不行,因為,這是個違法事件。是埋在他心裏多少年,不敢講,也不能講的故事。

我一再答應他,請你放心,他才講了出來。

大約十年前,老劉在公安局當刑偵科科長時,這個村寨發生了一起偷水牛案子。他單槍匹馬來到寨子,察看了現場,了解了情況。在群眾的幫助下,不到一個月,就破了案。偷牛人是個失去父母,隻有一個弟弟的20多歲的沒文化村民。偷牛的原因,是因為弟弟考上了大學,拿不起學費。他跑了多次鄉信用社,貸不來款,找了幾家親友,也借不來錢,才有史以來,第一次偷盜的。他把偷來的兩條水牛,賣了1400元錢,謊說是貸得款,就送弟弟進了大學。

當老劉審問這個村民的時候,他原原本本敘說了事情的經過之後,就撲通一聲跪在老劉腳前,說他犯了法,法律製裁是應該的。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把這件事告訴弟弟,告訴了,弟弟的學就上不成了。過了片刻,又試探著說,能不能給他半年時間,他想到石料場打工,半年裏一定還人家兩條水牛。

為這件事,老劉多抽了幾包煙。他想網開一麵,不追究其刑事責任,放這個村民一馬。他把案情和這個想法彙報給局長的時候,局長愣了半天。然後,誇他是個好人。最後說,這事兒你看著辦吧,就當我不知道。於是,這個局長“不知道”的事兒,老劉就自作主張了。

這個村民果然不食前言,不到半年時間,就為偷牛家買回了兩頭水牛。

三年後,村民的弟弟大學畢了業,並安排了工作。在弟弟的幫助下,村民還成了家,娶了個如花似月的妻子。此時,村民才想到,吃水不忘開井人,沒有當年老劉的特殊關懷,哪有他和弟弟的今天!於是,他給老劉送來一麵錦旗,上書“秉公執法,為民辦案”八個大字。看著這麵錦旗,老劉苦笑了半天,就把旗子鎖進了櫃子裏。

講完這個故事,老劉又一次叮囑我,這事兒你隻是聽聽而已,千萬千萬不能寫出來。萬一憋不住,寫出來了,也千萬別拿出去發表。

我狡黠地一笑,說萬一寫出來了,又發表了呢?

他說,那你就不夠哥們了。

親愛的讀者朋友,您若看了這個故事,心裏知道就是了,千萬別對他人說。萬一傳到老劉的耳朵裏,我算個什麼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