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老年人和小兒用藥劑量推算法(1 / 1)

(1)老年人量:60~80歲,用4/5成人量,80歲以上用1/2成人量。

(2)嬰兒量:2歲以下嬰兒劑量年齡(月數)

150×成人劑量(福氏法)。

(3)老幼用藥劑量快速折算法:年齡用藥量①60歲以上3/4~4/5成人量。②15~18歲3/4成人量。③12~15歲3/5成人量。④8~12歲1/2成人量。⑤6~8歲1/3成人量。⑥4~6歲1/4成人量。⑦2~4歲1/6成人量。⑧1~2歲1/8成人量。⑨初生兒至1歲1/24~1/12成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