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麼是戰爭
一 引言
我們首先研究戰爭的各個要素,其次研究它的各個部分,最後就其內在聯係研究整體,即先簡單後複雜。但是在研究這個問題時,有必要先對整體有一個概括的了解,因為研究部分時必須要考慮到整體。
二 定義
我們不打算一開始就給戰爭下一個冗長的定義,而是想從戰爭的要素――搏鬥入手來進行討論。戰爭無非是擴大了的搏鬥。如果把構成戰爭的無數個搏鬥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最好想象一下兩個人搏鬥的情景。每一方都企圖通過暴力迫使對方服從自己的意誌。他們的直接目的都是打垮對方,使對方不能再做任何抵抗。因此,戰爭是迫使敵人服從我們意誌的一種暴力行為。
暴力用技術的和科學的成果裝備自己來對付暴力。暴力與它所受到的國際法慣例的限製同時存在,但這種限製微不足道,在實質上並不削弱暴力的力量。暴力,即物質暴力(因為除了國家和法的概念以外就沒有精神暴力了)是手段;把自己的意誌強加於敵人是目的。為了確有把握地達到這個目的,必須使敵人無力抵抗,因此從概念上講,使敵人無力抵抗是戰爭行為真正的目標。這個目標代替了上述目的,並把它作為不屬於戰爭本身的東西而在一定程度上排斥掉了。
三 暴力最大限度的使用
仁慈的人容易認為,一定有一種巧妙的方法,不必造成太大的傷亡就能解除敵人的武裝或者打垮敵人,並且認為這是軍事藝術真正的發展方向。這種看法不管多麼美妙,卻是一種必須消除的錯誤思想,因為在像戰爭這樣危險的事情中,由仁慈而產生的這種錯誤思想正是最為有害的。物質暴力的充分使用決不排斥智慧同時發揮作用,所以不顧一切、不惜流血地使用暴力的一方,在對方不同樣做的時候,必然會取得優勢。這樣一來,他就使得對方也不得不這樣做,於是雙方就會趨向於極端,這種趨向除了受內在的牽製力量的限製以外,不受其他任何限製。
必須看到,由於厭惡暴力而忽視其性質的做法毫無益處,甚至是錯誤的。文明民族的戰爭其殘酷性和破壞性比野蠻民族的戰爭小得多,這是由交戰國本身的社會狀態和這些國家之間的關係決定的。雖然戰爭是在社會狀態和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中產生的,是由它們決定、限製和緩和的,但是它們並不是屬於戰爭本身的東西,它們在戰爭發生以前就已存在,因此,如果硬說緩和因素屬於戰爭哲學本身,那是不合情理的。
人與人之間的鬥爭本來就包含敵對感情和敵對意圖這兩種不同的要素。我們所以選擇敵對意圖這個要素作為我們的定義的標誌,是由於它帶有普遍性,因此,甚至最野蠻的近乎本能的仇恨感,沒有敵對意圖也是不可想象的,而許多敵對意圖,卻絲毫不帶敵對感情,至少不帶強烈的敵對感情。在野蠻民族中,來自感情的意圖是主要的,在文明民族中,出於理智的意圖是主要的。這種差別並不是野蠻和文明本身決定的,而是由當時的社會狀態和製度決定的。所以並不是任何時候都必然有這種差別,隻是大多數場合有這種差別。總之,即使是最文明的民族,相互間也可能燃起強烈的仇恨感。
由此可見,如果把文明民族的戰爭說成純粹是政府之間的理智的行為,認為戰爭越來越擺脫一切激情的影響,以致最後實際上不再需要使用軍隊這種物質力量,隻需要計算雙方的兵力對比,對行動進行代數演算就可以了,那是莫大的錯誤。
理論已經有向這個方向發展的趨勢,但最近幾次戰爭糾正了它。戰爭既然是一種暴力行為,就必然屬於感情的範疇。即使戰爭不是感情引起的,總還同感情有著或多或少的關係,關係的大小不取決於文明程度的高低,而取決於敵對的利害關係的大小和久暫。
如果我們發現文明民族不殺俘虜,不破壞城市和鄉村,那是因為他們在戰爭中更多地應用了智力,學會了比這種粗暴地發泄本能更有效地使用暴力的方法。
火藥的發明、火器的不斷改進已經充分表明,文明程度的提高絲毫沒有妨礙或改變戰爭概念所固有的消滅敵人的傾向。
結論:戰爭是一種暴力行為,而暴力的使用是沒有限度的。因此,交戰的每一方都使對方不得不像自己那樣使用暴力,這就產生一種相互作用,從概念上講,這種相互作用必然會導致極端。這是我們遇到的第一種相互作用和第一種極端。(第一種相互作用)
四 目標是使敵人無力抵抗
我們已經說過,使敵人無力抵抗是戰爭行為的目標。現在我們還要指出,至少在理論上必須這樣。
要使敵人服從我們的意誌,就必須使敵人的處境更為不利,否則敵人就會等待較有利的時機而不屈服了。從理論上講,進行著的軍事活動所引起的處境上的任何變化,都必然對敵人更加不利。作戰一方可能陷入的最不利的處境是完全無力抵抗。因此,如果要以戰爭行為迫使敵人服從我們的意誌,就必須使敵人或者真正無力抵抗,或者陷入勢將無力抵抗的地步。由此可以得出結論:解除敵人武裝或者打垮敵人,不論說法如何,必然始終是戰爭行為的目標。
戰爭並不是活的力量對死的物質的行動,它總是兩股活的力量之間的衝突,因為一方絕對的忍受就不能成為戰爭。這樣上麵所談的戰爭行為的最高目標,必然是雙方都要考慮的。這又是一種相互作用。我們要打垮敵人,敵人同樣也要打垮我們。這是第二種相互作用,它導致第二種極端。(第二種相互作用)
五 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要想打垮敵人,我們就必須根據敵人的抵抗力來決定應該使用多大的力量。敵人的抵抗力=現有手段的多少×意誌力的強弱。
現有手段的多少是可以確定的,因為它有數量可做根據,意誌力的強弱卻很難確定,隻能根據戰爭動機的強弱做概略的估計。假如我們能用這種方法大體上估計出敵人的抵抗力,那麼我們也就可以據此決定自己應該使用多大力量,或者加大量以造成優勢,或者在力所不及的情況下,盡可能地增強我們的力量。但是敵人也會這樣做。這又是一個相互間的競爭,從純概念上講,它又必然會趨向極端。這就是我們遇到的第三種相互作用和第三種極端。(第三種相互作用)
六 在現實中的修正
在純概念的抽象領域裏,思考活動在達到極端以前是決不會停止的,因為思考的對象是一個極端的事物,是一場自行其是的、除了服從自身規律以外不受任何其他規律約束的力量的衝突。因此,如果我們要在戰爭的純概念中為提出的目標和使用的手段找到一個絕對點,那麼在不間斷的相互作用下,我們就會趨向極端,陷入玩弄邏輯所引起的不可捉摸的概念遊戲之中。如果要堅持這種追求絕對的態度,不考慮一切困難,並且一定要按嚴格的邏輯公式來進行,認為無論何時都必須準備應付極端,每一次都必須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這種做法無異於紙上談兵,毫不適用於現實世界。
即使使用力量的最大限度是一個不難求出的絕對數,我們仍然不得不承認,人的感情很難接受這種邏輯幻想支配。如果接受了這種支配,在某些情況下就會造成力量的無謂浪費,這必然同治國之道的其他方麵發生抵觸,同時還要求意誌力發揮到同既定的政治目的不相稱的程度,這種要求是不能實現的,因為人的意誌從來都不是靠玩弄邏輯獲得力量的。
如果我們由抽象轉到現實,一切就大不相同了1.在抽象領域中,一切都受樂觀主義的支配,我們必然會想象作戰的這一方同那一方一樣不僅在追求完善,而且正在逐步達到完善。但在現實中隻有在下列情況下才會如此:
(1)戰爭是突然發生的、同以前的國家生活沒有任何聯係且是完全孤立的行為;
(2)戰爭是惟一的決戰或者是由若幹個同時進行的決戰組成的;
(3)戰爭的結局是圓滿的,對戰後政治形勢的估計不會對戰爭發生任何影響。
七 戰爭決不是孤立的行為
關於上述第一點,我們認為,敵對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另一方來說都不是抽象的,就連意誌這個在抵抗力中不依賴於外界事物而存在的因素也不例外。意誌並不是完全不可知的,它的今天預示著它的明天。戰爭不是突然發生的,它的擴大也不是瞬間的事情。因此,戰爭雙方根據對方是怎樣的和正在做什麼對戰爭加以判斷。人由於其不完善的機體而總不能達到至善至美的地步,這種雙方都存在的缺陷就成為一種有效的緩和因素。
八 戰爭不是短促的一擊
關於上述第二點,我們的看法如下:
如果在戰爭中隻有一次決戰或者若幹個同時進行的決戰,那麼為決戰進行的一切準備就自然會趨向極端,因為準備時的任何一點不足,都將無法補救。在現實世界中可以作為衡量這種準備依據的,至多隻是我們所能掌握的敵人的準備情況,其他一切都是抽象的。但是,如果戰爭是由一係列連續的行動構成的,前一行動以及隨之出現的一切現象很自然就可以作為衡量下一個行動的尺度。這樣,現實就取代了抽象,從而緩和了向極端發展的趨向。
然而,如果同時使用或者能夠同時使用全部鬥爭手段,每次戰爭就必然是一次決戰或者若幹個同時進行的決戰。一次失利的決戰勢必使這些手段減少,因而如果在第一次決戰中已經全部使用了這些手段,實際上就再也不能設想有第二次決戰了。以後可能繼續進行的一切軍事行動,實質上都屬於第一次行動,隻不過是它的延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