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該拿你怎麼辦?”莫憶兒低喃著,然後華麗麗的囧了。這不是言情中男主常常對女主說的話嗎?怎麼在她這裏都反了過來?她是女漢紙麽?有這麼嬌小玲瓏,溫柔可耐的女漢紙嗎?

“莫憶兒,你到底去了哪裏?是那隻可惡的金獅把你抓走的嗎?這個該死的,要不是你聰明、機靈,肯定要被他吃掉了,你一定受了不少的苦吧?”幡戈邊說,邊自動腦補起來,腦子裏全是莫憶兒曆盡千辛萬苦從金獅的血盆大口中逃出來的場景。

“嗬嗬,也沒有受苦了,金獅看我貌美如花舍不得吃掉我,所以就放了我。”莫憶兒厚著臉皮半真半假的說著,不過,金獅小絨球喜歡自己倒是真的。

“啊?”幡戈被莫憶兒的話雷到,隨即竟然十分讚同起來。“嗯,還算這隻金獅有眼光,不過敢抓走你,我絕對不會放過他的。我現在要和巫師努力學習本領,總會找到殺掉金獅的辦法。”

幡戈說的極為認真,沒有人會懷疑他這話的真實性,讓莫憶兒不由冒了一把冷汗。“嗬嗬,其實也不用了,金獅他對我挺好的,給我找吃的,為我遮風擋雨,也是他送我回來的。要不是他幫忙,我這輩子也見不到你麼了。所以,你還是別找他尋仇了。”開玩笑啊,人類碰上金獅怎麼可能會贏?就算是苦練幾十年的絕世武功,最後也是落到苦逼的兩敗俱傷的絕境。

莫憶兒想想就蛋疼,特麼的兩個現在她都有點感情好吧,誰受傷她都會心疼的。

“啊?是這樣嗎?”幡戈不敢相信,一直金獅怎麼會對他的獵物好呢!

“當然是這樣的,嗬嗬,你不記得嗎?有些動物會喜歡我的,就比如小絨球。對了,我現在又養了一隻鳥兒,它 也很喜歡我,就是剛剛出去的那隻孔雀。”

幡戈聞言,表情還是很茫然,剛剛他衝進來,滿眼都是莫憶兒,其他人全都自動屏蔽了好吧?

“沒看見啊?嗬嗬,沒看見不要緊,總能見到的,這隻鳥兒是一種很漂亮的孔雀,我給它起名字叫做彩翎兒。”

“哦,莫憶兒養這隻鳥也是為了吃嗎?部落裏的兔子都長大了吧?”

“兔子都長大了,可鳥不是要吃的,是用來騎的。騎著鳥兒就不用走路了,很省事兒。”莫憶兒對彩翎兒很是滿意,所以這時候也不忘顯擺一下子。

“哇,真的嗎?好厲害。”傻孩子幡戈馬上附和起來,對彩翎兒也好奇起來。

“嗯,對了,我還有一個朋友是和我一起來的。”莫憶兒怕幡戈一會兒會對小絨球有所懷疑,所以打算先打個預防針。“他是從很遠的地方來的,沒有名字,我就給他起了個名字叫小絨球。”

“哦?和你以前的寵物一個名字?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