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知道了。”莫憶兒隨身攜帶的水壺中已經裝滿了水,可現在算上她和小絨球,這裏一共有十六個人,這些水是遠遠不夠的。手中動作不停,愁思湧上了心頭。幾吶部落如此貧瘠,在這裏根本找不到空心樹,想要做水壺也不可能的。最終,她隻能找出幾顆生津止渴的草藥混在水壺中,若是誰渴的不行了,就喝上一小口。
老人見莫憶兒過了這好半天還不急著趕路,氣就不打一處來,可他現在也沒有辦法對付莫憶兒,隻能忍住。
五個女人,十四雙簡易的鞋子,他們用了兩個小時左右才縫製完成。大一些的是老人和男人的,小一些的是女人,還有幾雙縮小版是孩子們的。莫憶兒沒有因為他們被女人們抱著就不給他們做鞋子,這一路很長,女人一直抱著他們也會累。給他們做鞋子,無疑是鼓勵他們走路的行為。
她把鞋子一一分發給大家,加瑪比其他人機靈一些,看看手中的簡易獸皮鞋子,再看看莫憶兒腳上套著的東西,便明白了。“莫憶兒,你這是給我們做的?”
“是的,這個是鞋子,穿在腳上走路會舒服許多。否則這麼長的路,你們的腳可要受罪了。”莫憶兒淡笑著,還要親手為加瑪的孩子把鞋子穿上。
加瑪的孩子也是河旱的孩子,具體年齡不詳,但比部落其他幾個孩子成熟一些,雖然身高差不太多,但他就會給人這樣的感覺。他擋住莫憶兒為他穿鞋子的手,麵色微紅:“我,我先洗洗腳,別弄髒了這麼好看的獸皮。”
“好,你先去洗。”莫憶兒對他笑,他的臉更紅了。莫憶兒記得,剛穿越來這裏的時候,這裏的人臉皮不是很‘厚’?在眾人麵前做羞人的事兒都毫不顧忌,這麼現在這麼愛害羞了?真是個可愛的孩子。
以往,幾吶部落的人是不會舍得用水去洗腳的。別說洗腳,就是洗臉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次。灰塵和他們黝黑的皮膚混在一起,倒是看不出來有多髒。因為缺水,他們很少流汗,所以味道少一些,否則大熱天的,真是不知道要怎麼辦!
最後,女人和小孩子都洗了腳,高高興興的把鞋子穿上。兩個男人和老人們就沒那麼講究了,但看他們對鞋子小心翼翼的樣子,也是很歡喜。
隻有不想離開的那個老人,臉色很差,他沒有因為莫憶兒給他做鞋子而感激,相反,他覺得莫憶兒太敗家了。他在男人的背上,當然不用走,根本不能理解其他人的辛苦。
重新啟程,族人們的腳步輕快許多。因為部落貧窮,他們根本沒帶什麼東西,所以也不存在負重走路。幾個小孩子跳下阿母的懷抱嚷嚷著要自己走,女人們便笑著放他們在身邊,牽著他們的手,他們興奮的嘻嘻哈哈,邊走邊低頭看自己的鞋子。歡聲笑語充斥著整個趕路的隊伍,就連百無聊賴的小絨球,眼中也有了一絲笑意。
他覺得很驕傲,他看中的女人,一直這麼與眾不同,給這麼多人帶來了幸福和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