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後,他們看著附近吊了一樹的狼屍體,不禁愕然。若是不這樣集中來看,他們真不知道自己的所做會震撼到自己。
這一天兩夜發生的事情,完全是為了自保。同時,也避免了日後的一場人狼大戰。此時莫憶兒他們還不知,是他們今日的殘忍,救了部落中許多人的性命。
為了確保安全,莫憶兒他們又再樹上蹲守了一天一夜,最終確認,絕對不會再有狼來追殺。他們才放下心來,同時,這一百多匹狼的肉、毛皮,對於他們來說絕對是有用的。
安全了,他們就不會再浪費這些東西。莫憶兒開始組織族人們集體殺狼、曬狼皮和狼肉。
沒辦法,這些狼直接帶著會很重,同時也會腐爛,不如直接在這裏處理好,肉幹帶著會輕鬆許多。
一百多匹狼的屠宰都是一個大工程,就連小孩子都加入了工作,到處都彌漫著狼血的腥氣。他們用的直接是小水潭裏麵的水,經過兩天的時間,昏睡草藥的藥性降低許多,等肉上的水分蒸發之後,就會沒有任何藥性,所以完全可以放心的用。
也有小孩子忘記了,喝了幾口水潭裏麵的水,直接睡到在地。不過不用擔心,隻要藥力過了,就沒有任何問題。
他們在這小水潭邊一共生活了三四日,吃狼肉吃到厭煩,終於得到了莫憶兒的命令,可以收拾東西啟程了。
可運輸成了問題,狼肉太多。五十幾個人,一百多匹狼的狼肉,即使曬得半幹了,想要都拿回去也很費力。何況有一些族人還是小孩子,根本拿不了很重的東西。
正在為難之時,彩翎兒從天而降,歡喜的圍著莫憶兒轉。
莫憶兒更是歡喜,剛剛打瞌睡,就有人……不,是鳥,送來了枕頭。
剛剛見到主人的彩翎兒還不知道,自己苦逼的當了幾個月的搬運工,剛剛熬出了頭,就又要被主人當苦力使喚。
有了彩翎兒這隻神奇的坐騎,大家可以帶著狼肉順利的出發了。
當然,隻花部落的族人對莫憶兒更加的崇拜。試問在這片大陸,又有幾個人可以駕馭鳥類,讓這麼漂亮的鳥兒聽話,幫她運送東西呢?這些野蠻的原始人隻會把鳥兒捕殺,然後吃肉。
這樣來做,鳥兒可是完全沒有發揮出自己的潛能啊!
就如初次見到彩翎兒的淌崖部落族人,不是也對著它喊打喊殺,鬧得整個部落雞飛狗跳嗎?
這下,小絨球終於有了可以白天睡,晚上也睡的地方。彩翎兒的後背被他霸占,脖子上挎著已經晾成肉幹的狼肉,還有比它再苦逼的坐騎了嗎?嚶嚶嚶~這就是選主人不慎的後果。
莫憶兒此刻幹嘛呢?她正和絲末拉並肩而行,兩人不時的鬥嘴吵架,就像以前一樣,卻又比以前更加親密。
泰梨莎很是受不了莫憶兒這樣,她的腳步逐漸加快,很想快點到達淌崖部落,見到自己最近一直想念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