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上出租車,林向東開始為自己輕浮的舉動有些擔憂起來。
不久前,他去外地出差並從網上認識了一個女孩子。
女孩子約林向東請她喝茶。見麵後,林向東對女網友非常滿意,便對她起了色心,想用酒將她灌醉後去開房。
二人去了一個很普通的酒吧,那個女孩子沒有經過林向東同意便主動要了一瓶紅酒和一些小吃。
他想,這種小地方賣紅酒並不太貴,就大大方方地讓服務員將紅酒打開,他們隨便要了一點小吃,兩人天南地北地吃東西和聊天。
聊得興起,女網友說自己上廁所,林向東發現她去了廁所很久都沒有回來就坐不住了,他讓女服務員去廁所找那個女網友,可服務員回來說那個女網友早就走了。
林向東失望地請服務員過來結賬,一看賬單就傻眼了,總的消費是一千八百八十八元,單是那瓶酒就一千零八十元。
“在這個城市沒有朋友,錢又沒有帶夠,人生地不熟的,去哪裏湊那麼多錢呢?”林向東感到一陣心虛,便將服務員叫過來問:“你們的酒怎麼這麼貴?”
服務員沒有好氣地說:“就是這麼多,消費不起就不要消費啊?”
這句話將他問得啞口無言,他看見門口站著幾個五大三粗的服務員,想溜掉是不可能的。一個經理模樣的人走過來假惺惺地問:
“先生,你有什麼困難嗎?”
林向東問:“你是這裏的老板吧?”
“我不是,我是這裏的負責人,有什麼話可以給我說。”
“我身上的錢沒有帶夠。”
“那你有帶了多少?”
林向東紅著臉站起來,將自己的口袋翻了一遍,一共隻有一千二百元錢。
“這點錢恐怕不行,你這裏沒有朋友嗎?”
“沒有,我是出差路過這裏的。”
那男人顯得很大度,他故意打了一個電話:
“老板,我們這裏有個客人消費了一千八百多元錢,可他手裏的錢沒有帶夠,能不能給他免一些?”
他和“老板”打完電話後,對林向東說:
“大哥,我看你一個人出門也不容易,我給老板請示了,就收你一千元,以後要經常光顧小店喲?”
林向東將錢交了後,逃也似地離開了這間酒吧。他去賣酒的專櫃一看,自己和女網友喝那瓶酒的價格是一百零八元一瓶。於是大呼上當。
後來,他從網上看見一條類似的報道,終於明白過來,這個女網友和這家酒吧是一夥搞敲詐的,俗稱“托”,隻好自認倒黴,覺得自己“偷雞不成蝕把米”,差點讓自己顏麵盡失。有了這次教訓,他做事也就小心多了。
“這個女人約自己去她的房間,要是這女人設計我該怎麼辦?”
他曾經從報紙上看過這樣一則的報道:
一個女網友將一個男人引誘到自己房間後,兩人剛開始摟抱就有幾個人闖進來,說他強奸自己老婆,問他私了還是公了。
所謂私了,就是掏錢出來對“老婆”進行經濟補償;所謂公了,就是讓單位的人或者自己的老婆來交錢領人。
這男人當然希望私了,就將自己家裏的幾萬元錢偷出來,交到這些家夥手裏,老婆發現錢被偷了後報了案。
警察經過仔細分析和調查,發現出了家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