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提現,除非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否則代價是很高的。
首先是高手續費。目前,多數銀行的信用卡的取現手續費為取現金額的3%,最低30元每筆。這樣不管你是取100元還是取1000元,都要繳付30元的手續費。而且,幾乎都有預借現金上限規定,一般不得超過2000元。
其次是高息。如果實在急用,取現後也要盡快還款。因為各家銀行都有規定,取現的資金從當天就開始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率計息。有的31天後則開始計複利,有的按時間長短不斷調高利息,總之代價是很高的。這也是信用卡與借記卡的一大區別。另外,使用ATM取現還應注意預借現金額度。
信用卡的預借現金額度,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透支取現不是等額不變的,會因客戶的使用、還款等情況變化。一般情況下會受到三項條件的製約:一是可用的信用額度,二是可用的取現額度,三是ATM取款次數、金額的限製。
“銀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簡言之就是消費者使用銀行的信用卡到特定商戶購買商品時,在該銀行提供的分期付款期數選擇範圍內,可按自己的意願來製定還款計劃,將商品總價分成若幹期,每月等額向銀行支付當期應付貨款,直至商品總價清償完畢為止的一種消費方式。其本質上是銀行為消費者提供的個人消費信貸,但形式則較一般的消費信貸更為靈活易行,幫助持卡人用銀行的錢,或提前實現消費享受,或解決資金周轉不靈之急,或巧妙投資理財。
其理念核心就是“今天花的錢明天付,明天才有的東西今天先享受”。
舉個例子,在銀行承諾“免息分期”的情況下,張先生39000元的購置家電款可安排為12個月付清,每月支付3250元,除貨款外銀行不加收任何利息費用和手續費。這就意味著,消費者在商戶結賬時采用分期付款的消費模式,當月隻需通過信用卡償還1/6、1/12甚至1/24的款項,該模式無形中幾倍甚至十幾倍地提高了消費者的購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