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異常的聲音(1 / 1)

深夜1點多鍾,警方接到電視播音員晴川的報案,說是他妻子被殺了。山田警察驅車火速趕赴現場。這是一幢新宅,門旁車庫前停放著一輛紅色越野車。

警長下車走近大門時,那兒突然有條狗汪汪地吼叫起來。那是一條狼狗,被一條長長的鐵鏈拴著。“太郎,住聲!”晴川走出門來,那條狗便乖乖地蹲在他的腳下,看來是訓練有素了。

死者身穿睡衣,倒在廚房的地板上,是頭部被打傷致死的。

晴川聲淚俱下地向警長訴說:“我為一點小事和妻子吵了一架,憋著一肚子氣跑了出去,在外麵兜了兩個小時風,回來一看,妻子被殺了,那時是11點,我出去後大概妻子沒關門,肯定是強盜闖進我家,被妻子發現,於是殺人後逃走了。”

“有什麼東西被盜了嗎?”

“放在櫃子裏的現金和妻子的寶石不見了。”

“去兜風時帶上你的狗了嗎?”

“沒有,隻是我一個人去的。”

現場取證工作基本結束了。第二天一大早,警長就命令助手到鄰居家了解情況。不一會兒,助手跑回來報告說:“西邊的鄰居家裏有一個準備升學考試的學生,昨晚複習功課,整夜沒睡。據他講,在罪犯作案的時間裏沒聽到什麼異常的動靜。”

“也沒有聽到汽車的聲音嗎?”

“聽到過,有過汽車的聲音,是晚上11點左右聽到汽車由車庫開出的聲音,這一點與晴川講的完全一致。”

“不錯,罪犯就是晴川。”

果然,經審訊,晴川供認由於同女歌星約會被發覺,和妻子吵了架,怒不可遏地抄起啤酒瓶照著妻子的頭部砸去。本來是無意殺死妻子的,但竟真的失手殺了人。事後又害怕去自首,因而偽造了盜竊殺人的假象。之後他出去兜風,順便把當作凶器的啤酒瓶扔進河裏。

那麼,山田警長究竟憑什麼證據,識破了晴川的犯罪行為?

破案關鍵

準備升學考試的學生除了聽到汽車聲音外,並沒有聽見其他聲音,這表示“強盜”來時,狼狗沒有叫,而狼狗不叫說明了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