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私人偵探霍桑的好友巴布警長突然找上門來,一副愁眉苦臉的樣子。
“警長,看你那臉色,是不是又碰到無頭緒的案子了?”
巴布警長毫不隱瞞地說:“讓你說著了,就是想來聽聽名偵探的高見。”
“這次又是什麼案子呀?”
“萬噸油輪上船醫被殺的案子。”
這個案子霍桑已從報上得知了,萬噸油輪“北星一號”滿載原油,從波斯灣路經印度洋正在航行時,一天早晨,在船尾甲板上發現了船醫的屍體,其是被匕首刺中了後背。死亡時間推定在晚上11時左右。
“找到凶器匕首了嗎?”霍桑問道。
“沒有,偌大個萬噸油輪,想藏把匕首,哪兒還不能藏?”
“也許被凶手扔到海裏了。”
“不管怎樣說,案件發生在十多天前,而且現場又是偌大的印度洋,事已至此,我們下手偵破也為時太晚了。”巴布警長有些悲觀。
“可是,在航行中的船上殺人,是一種密室殺人啊,凶手隻有用救生筏逃走,別無他法。”
“救生筏一隻也沒丟,而且船員一共是40名,一個也不少。”
“那麼,凶手必在其中,有沒有具備作案動機的人?”
“有兩個人。”巴布警長從口袋裏掏出筆記本邊看邊說道。
“一個是二等水手森姆,是個賭棍。出海期間,不是撲克就是紙牌,光輸不贏,曾向被害人借了近50萬元的債。”
“受害人一死,這筆錢不就一了了之了嗎?”
“嗯,恐怕是的,查過被害人的隨身物品,沒找到借據。”
“其他海員知道他借債的事嗎?”
“大家都知道,聽說船長曾警告過森姆,說如果再這樣賭,就讓他下船。對船員來說,下船就等於被解雇一樣。”
“的確……那麼另一個嫌疑犯是……”霍桑感興趣地問道。
“報務員維柯。他是受害人的侄子,也是受害人唯一的親戚,所以是遺產的繼承人。”
“有多少遺產?”
“在郊外有一塊很大的土地和房子。要是賣掉的話,是一筆可觀的錢哪。”
“維柯手頭拮據嗎?”
“聽說上個月在出海前出過一次交通事故,好像正苦於支付一筆賠償費。”
“那麼,殺人動機是充分的。”
“可是,光有動機而無物證是難以確定誰是凶手的。”巴布警長泄氣地說。
“看你說的,證據不是很充分嗎?”
“哦,什麼證據?”
“就是屍體呀。”霍桑肯定地答道。
請問,凶手是誰呢?理由是什麼?
破案關鍵
大家動腦想一想,這個殺害船醫的人為什麼不把屍體扔進海裏?扔進海裏豈不是找不到證據了嗎?凶手這樣做一定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