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一個早晨,人們發現某湖麵上漂浮著一葉小舟,裏麵躺著一個金發女郎的屍體,是用刀刺死的,船底都是血跡,還有一些海螺。
警察對所有懷疑對象進行細細排查,不久找到了一個重大的嫌疑犯。這個是單身漢,他住的鎮子離發現屍體的湖泊處有100多千米,但此人有當時不在現場的證明,案發時間前後有鄰居看到他在海岸邊自己的家裏。
警察經過詳細調查,發現他極有作案的可能。於是,就對他進行了審訊。
“我有不在現場的證據。”嫌疑犯強調。
“可是,即使你有不在現場的證明,那也是毫無意義的。”警察在反駁,“因為作案現場不是那個湖泊,是在你家的這個海岸上。你是在小船上把她殺害的,夜裏把裝屍體的小船放到汽車上運到湖邊,再把小船放到湖裏的。這樣就造成了被害人是在小船上被害的那個現場。你還有什麼要說的?”警察一針見血地揭穿了他的陰謀。
“你到底是憑什麼證據做出這樣判斷的?”嫌疑犯不解地問,他本來認為是天衣無縫,現在怎麼會露出破綻?
“要證據嗎?就是那小船的底部!”警察解釋,“這是因為你的疏忽而造成的漏洞,這也是你失敗的原因。”警察冷笑著回答了他。
破案關鍵
想一想警察在船底發現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