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民主與高福利都是好東西?(2 / 2)

在美國出生的外國人,根據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的人,均為合眾國和他們居住州的公民。”此後,美國一直遵循這條屬地原則,凡是在美國領土上出生的外國人子女,在美國可以享受美國公民的一切權利,包括教育,福利等等,21歲開始,隻要有經濟能力,就可以申請父母依親移民。

因此,赴美國生子成了世界上其他國家向往美國的人所熱衷的間接變為美國公民的出路。很多人就開始鑽這個空子,有人人為了孩子在美國出生,想盡了一切辦法,比如說在進入美國國土之前,選擇在懷孕月份不大,海關處工作人員還看不出來的時候,進入美國。很多人明知自己不會再返回出發國,但是,為了在海關官員那裏順利的通行,依舊買好返程機票,入了關以後,再把機票退回就可以了。

人的智慧是無窮的,為了獲得美國公民,鑽法律的空子,人們會想盡一切辦法,隻有美國移民局想不到的辦法,而沒有想到美國的人想不出來的辦法。

我的朋友告訴我,隻要在美國領土出生的人都是美國公民,包括在美國飛機上空出生的也算是美國公民,所以很多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相方設法在美國生一個孩子,最終享受到美國公民的權利和福利。

但這麼做的前提是,必須有足夠的財力保障你的各項計劃順利的實現,要是你很窮,連偷渡美國所要花的幾萬美金都拿不出來,那就麻煩了。因為美國是個金錢的社會,它喜歡有錢人,而不喜歡窮人。記住一句話,有錢人,美國永遠歡迎你。

對於窮人,本身又沒有什麼特殊的能力,在國內混的也不好,想去美國打拚,日子也不會舒服。或許在美國日子會更加不幸,再沒有美國的合法身份,不能去美國人的公司工作,連最基本的工作權利都沒有。隻能做一些違法的事,偷偷的到一些不正規的場所工作,受到最深重的壓迫,隨時還有可能被遣送回國。

當然你要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想趁著年輕的時候,闖蕩一番,要是運氣足夠好的話,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比如說,先偷偷在華裔開的飯店裏打工,忍受著別人忍受不了的高強度的勞動,學到了好手藝,積攢一筆血汗錢後,自己也開個小店,慢慢的把生意做大,到時間掙的錢越來越多,變成了有錢人,一切都會變得容易多了。

有錢後,直接花錢請好律師,幫助你順利的獲得美國公民的身份,順利的享受著美國公民的待遇,享受著所謂的民主和高福利,很多人就是這樣過來的。當然,所吃的苦,隻有自己才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