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偵探小說在華不走運論》:我是借偵探小說的名義來談國民黨起碼的人權與法律。人們不但沒有表達的權利,生命也毫無保障。(1 / 1)

這篇反諷雜文與上兩篇在風格上完全一樣,看似探討偵探小說的特點,實則辛辣諷刺國民黨隨便抓人的黑暗現實。但或許這也可算做蕭乾雜文的一個弱點,即如不由作者點破題意,連內行都難免上當。田漢上了《中國舞台的歧途》的當,美國研究中國現代小說史的漢學家金介甫又上了這篇雜文的當。他在80年代讀完此文,曾鄭重其事地給蕭乾寫了封長信,說明民國初年以來,偵探小說在中國其實一直很風行。他並沒弄明白蕭乾是在假借。這當然也就是蕭乾雜文沒有魯迅雜文那樣橫眉冷對的戰鬥性的一個重要原因。

這篇雜文實際上還是轉著彎在談民主與法治的問題。蕭乾說,中國盡管有福爾摩斯,可偵探小說在中國並不走運。正如集中營是法西斯的產物,偵探小說也是隻在民主國家才風行。偵探小說的產生,需要一定的條件和社會環境。一個沒有人權保障的社會,怎麼會時興偵探小說呢?偵探再有心計也是白費。中國用不著偵探,也不會有偵探案,因為官府享有隨意抓人的便利:抓進去,不必像七巧圖那麼七拚八湊地去論證。隻須一頓酷刑,要什麼就有什麼了。有這麼直截了當的審案辦法不用,而偏去雇個福爾摩斯出入四馬路的漆黑弄堂;抓到人後,犯人嘴硬不承認,還要用飛機四處去接證人,無怪讀者認為全是矯柔造作,缺乏真實性了!

蕭乾意在說明,中國向來沒有民主的傳統,故一時難以建立起真正的民主製度。所以,中國才會經常有那種不管三七二十一,見嫌疑犯就抓的情形,以至遇到所謂政治重案,蒙冤受屈,被抓進大獄備受折磨者成百上千。等到昭雪出獄,還要感激涕零地向官府深打一躬。中國該是結束這種奇怪傳統,引進偵探也即是法治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