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指紋的秘密(1 / 3)

《405謀殺案》與指紋

有一部破案故事片,叫做《405謀殺案》:影片一開始,丁娟在405房間裏,發現自己的男朋友李良被殺,嚇得尖叫起來。

老偵察員陳明輝出馬,偵察這一案件。

在405房間的桌子上,有兩杯開水。他估計這是有人來看望李良,李良給客人和自己各倒一杯。在一個杯子上查出了李良的指紋,在另一個杯子上卻查出了電視台攝影師方明山的指紋。

於是,方明山便成了嫌疑犯而被捕。

後來,陳明輝經過仔細調查,這才廓清迷霧:原來是有人從方明山辦公室換走了方明山用過的玻璃杯。在謀殺了李良之後,把這個杯子放在現場,妄圖嫁禍於方明山。

在偵破“405謀殺案”的過程中,那玻璃杯上的指紋成為關鍵性的線索。

小小指紋,為什麼會成為如此重要的罪證呢?

說來話長。

指紋,很早就引起了人們的興趣。

在出土的秦代竹簡《盜穴》篇中,記敘了兩千多年前勘查盜墓案件時的情景,其中提到“手跡六處”,這說明那時候就已經注意到手印了。

人們發現,人的指紋各不相同。從唐朝起,簽訂契約便用指紋當作“圖章”,稱為“押指模”。

在日本,人們也曾用指紋作為印鑒。如日本古生物學家川島太郎便在《法學溯源》一書中記載了日本古代的情況:“按《太和法律》,男女離婚文書須南丈夫親筆撰寫,方能生效。如丈夫不會寫字,可雇人代筆,但在名字下必須按食指指印為證。”

在法國,有的投機商常常雇人偽造著名畫家或雕塑家的作品,摹仿他們的簽字,高價出售這些“名作”。著名畫家、雕塑家們終於想出了辦法對付投機商:他們在作品上按了自己的指印。這樣,投機商就無法偽造了。

1685年,荷蘭解剖學家開始研究拇指指紋的構造。

1686年,意大利解剖學家馬爾丕基教授,開始用顯微鏡觀察、研究各種指紋圖案。

1823年,普魯士伯萊斯勞大學的教授珀克傑,把指紋分為九大類。

科學家用科學的眼光觀察指紋。漸漸地,人們對指紋的認識,一步步深入。

著名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有個表弟叫高爾頓,他非常詳細地研究指紋,在1880年寫出《指紋》一書,創立了一門嶄新的學問——“指紋學”。

高爾頓明確指出,每個人的指紋各不相同。

他用科學理論解釋了指紋各不相同的原因。他指出指紋是由勾、眼、橋、棒、點等紋線組成的,每一條指紋的分支、起點、終點以及結合點各不相同,起碼有100個細微的特征。如果把這些特征排列組合,指紋的種類多得驚人,在1後麵要加60個01這數字遠遠大於人類人口的總數。因此指紋變化多端,每個人的指紋幾乎不可能完全相同。

高爾頓的結論是正確的。迄今為止,科學家尚未發現世界上有兩個指紋相同的人。

高爾頓把指紋分為弓型、箕型、鬥型,建立了指紋的科學分類法,一直被沿用到今天。

1892年,在阿根廷發生了兩個孩子被殺的案件。孩子的母親、寡婦弗朗西絲卡控告一個牧場工人,說是這個工人為了娶她而殺害了孩子。警察在勘查現場時,發現有一個血手印。一核對,竟和弗朗西絲卡的指紋相同。警察由此斷定,殺人犯不是牧場工人,正是弗朗西絲卡自己!

在鐵證麵前,弗朗西絲卡不得不供認:她愛上了另一個青年工人。那個青年嫌她有兩個孩子,弗朗西絲卡凶狠地殺死了親生孩子,又嫁禍於他人。

這個案件審判之後,引起轟動。人們開始意識到指紋在偵破案件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於是,高爾頓的科學專著《指紋》一下子引起各國警察局的極大興趣。阿根廷警官佛斯諦克、英國警官亨利,都成了指紋的熱心研究者,提出了識別罪犯指紋的科學分類法。

1913年,開始把指紋分類法用於破案。

指紋的特性

指紋跟破案,為什麼會有那麼密切的關係呢?

這可以說有三個方麵的原因:

第一,罪犯在作案的時候,總要用手,不論是握刀、開刀、撬鎖、盜物,常要留下指紋。這叫“普遍性”。

第二,人的指紋各不相同,通過指紋可以查明作案者。這叫“特定性”。

第三,每個人的指紋,終生不變。這叫“穩定性”。

指紋,究竟是什麼東西呢?

指紋,就是指手指尖的皮膚紋理。它實際上就是表皮外的真皮突起的紋線。不光是人的手指尖有這種特殊的花紋,在手掌和腳趾、足跟,也有類似的特殊花紋,分別稱為“掌紋”、“趾紋”、“足紋”。它們與指紋合稱“膚紋”。在破案時,用得最多的是指紋。

伸出你的手,仔細看看指紋。你可以發現,指紋分為三種類型:

一、鬥型,由許多同心圓或螺旋形紋線構成,看上去像水中的漩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