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二章(2 / 2)

畢竟是被告方的陳述時間,原告方律師欲言又止,也不敢張嘴。孫耀生已經被法警製止兩次,如果他再有過激行為,那麼一定被請出法庭。

原告方的律師此時隻能看著章明杉。而章明杉說完這段話以後,作為主律師的張忠也起身為慕安然做辯護:“至於今天送上來的新證據,則是昨天連夜從德國廠部送回來的證據,當時車輛從水裏打撈出來以後,國內的技術人員無法對這個行車記錄器進行內容解碼,所以我們送去了原廠,請求德國方的研發團隊幫助解譯。結果如今也出來了,這份結果有德國方的認證,具備任何法律效力,隨時歡迎任何人質疑。”

歐洲人做事情最精益求精,所以汽車也是歐係好,孫家作為豪門,選擇的車子自然也選擇貴的,能夠顯襯得出身份的車子。孫芸芸開的這輛也是豪車,所以自然裝了這種東西。

此時,這份證據在前,判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時候,有這份資料參考,雙方的責任認定當然更精確。言下之意,這就是目前分量最重的證據。不僅是由墜江的車輛碰撞痕跡來進行責任認定,同時還要參考這輛車操作人的操作軌跡。孰是孰非,一眼分明。

法官點了點頭,讓人把東西送到工作人員那邊。因為這個案件社會關注度高,所以物證、認證、包括現場的救援人員、案件責任判定的技術人員全部在場。法官不由得中斷庭審,翻看行車記錄器的解譯報告。

最後,法官眉頭都皺起來了。

孫耀生為了打贏這場官司下了不少功夫,就連技術團隊裏的技術人員,他也收買了好幾個。心急如焚的孫耀生不斷盯著那幾個技術人員看,隻見這幾個人看了解讀報告之後,紛紛移開目光,不敢和孫耀生有過多的互動,甚至有些虛怯,不願再和這件事扯上關係。

慕安然在被告席上也懸著心,等待著最終的結果。

一直到庭審度過最後漫長的二十分鍾後,張忠終於在慕安然身旁出聲:“霍太太,這份東西是霍總讓人連夜從德國送回來的,不出意外的話,我們贏定了。”

果然,又再進行半個小時的庭審之後,這場長達四個小時的庭審終於結束。

法官:“因為證據鏈完整,證據確鑿,根據最新的證據,經由交通部門技術人員認定,駕駛人孫芸芸全程存在超速行為,並在限速路段加速共計三十二次,其中在最後一次兩車碰撞之時,駕駛人孫芸芸存在主觀加速行為,即將時速三十五的車輛瞬間提升轉速,輛車撞擊瞬間時車速因人為操作問題,提自時速八十邁,顯著高於路段限速速度,因此本院認為此次車禍,駕駛人孫芸芸應擔負全責。此次重大交通事故權責判定清晰,故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判決結果如下:被告方慕安然無罪,兩輛機動車車輛損失,各自相應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