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張坤這麼客氣,任傑也立馬禮貌的微笑著道:
“那裏那裏。”
心裏卻在恨恨的想,不就是來要錢來了嗎?你不是還把我們告到法院去了嗎?
“任書記,我今天來,有兩個事情,一是拜訪你,給你報個到:二是給你彙報一下,我前幾年在鎮上修了一段路,還有200多萬的工程款鎮政府還沒有付款。我想請政府能夠盡快還我。”
任傑有點負氣似的微笑著說道:
“嗬嗬,張老板,法院的傳票我們已經收到了。”
停頓了一下,收斂了笑容,態度有點端起的說道:
“現在隻有等法院開庭了。”
一聽任傑的語氣,張坤知道他心裏不爽,立馬嘿嘿的笑道:
“任書記,這個事情我給你解釋一下。”
沒等張坤解釋,任傑就陰沉著臉,道:
“有啥解釋的,告都告了,傳票政府李鎮長已經簽收了。”
看見任傑這樣,張坤也沒大緊張,隻是一個勁的嘿嘿的笑,等任傑說完後,他才說道:
“任書記,我們也是沒辦法呀!”
任傑立馬回道:
“怎麼沒辦法了?張總,你如果要告我們政府,可不可以事先給我們說一聲。你明明知道我才來上任,你這不是給我難堪嗎?”
張坤看任傑真的有點生氣了,站了起來,說道:
“我沒有其他的意思,主要是保留個權力。”
任傑一聽,嗬嗬一笑,道:
“保留權力!難道政府欠你的工程款還跑的掉?用一句法律術語說,就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誰敢侵害你的權力?”
張坤看著任傑,回答道:
“任書記啊,你可能還不知道,我修這條路都快十年了,工程款當時沒給,這一拖就成了遙遙無期。”
任傑說道:
“那你為什麼不加緊要?這就是你的責任了。不過呢,可能你不缺錢嘛,嗬嗬嗬。”
聽任傑這樣說,張坤也有點心裏不倘然了,說道:
“我哪裏有什麼錢哦,我也年年要呀,鎮上換一個領導我跑去要,換一個領導我跑去要,但最後都沒有兌現!”
“為什麼?”任傑瞪大雙眼,一臉狐疑的看著張坤,問道。
張坤歎息一聲,說道:
“任書記,你比我清楚嘛,你們政府的領導換得太快了,來一個領導,我剛剛混熟,說要解決我的工程款,還沒有還錢,又調走了,新的來了,我又要等混熟了,不久又調走了。說句不好聽的話,現在你們政府這個整法,還不如他媽的幾把封建社會的那些當官的,勾子(屁股)還沒有坐熱,就拍屁股走人,甩下個爛攤子就跑。新來的也不管,都是盡力往外推。讓我們這些人有毬的辦法!”
說到這,停頓了一下,又道:
“我也累呀,本來是政府欠我的錢,反而我還要一天低聲下氣的。這是啥世道!”說到這,張坤的臉色也變得難看了。喝了口茶水,看了眼任傑,繼續說道:
“所以請任書記要理解我,我也是沒辦法,隻有出此下策。隻有讓法院判一下,法律手續上承認鎮政府欠我張坤錢,否則再過多少年,我沒有這個東西,可能連憑據都沒有了,我找誰?”
任傑聽了張坤的一番牢騷和委屈,心想,也是這麼個事,現在領導幹部調動頻繁,雖然按照政策法規來說,一屆是五年,但是能夠任滿5年的領導很少,中途都會調整。尤其是各地的黨政一把手,一般都是2、3年就調整了。所以也給要賬的老板帶來了困難。如果通過私交去要賬,領導頻繁換房。換房還沒什麼,主要是有些領導是“新官不理舊事”。如果等政府主動還錢,在現在基層政府財政極度困難的情況下,相當於癡人說夢,是不可能的。最後隻有一條路可走--狀告欠錢不還的政府--這也是一步險棋,因為領導認為沒有給政府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