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起源於何時,雖難確定,但根據考古材料的證明,甲骨文是我國迄今發現最早的一種比較成熟的字體。它是古代刻在龜甲獸骨上的一種文字。清代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發現在河南安陽城北五裏的小屯村。這個地方曾是殷商時代的故都。最初發現的時候,由於洹水堤岸壞了,衝出了許多甲骨,拋棄在地麵上。
又有人在耕地時也發現了這種東西。可是當時人們不認識它,多不注意。後來有人稱它為龍骨,用為藥物。到了光緒二十六年,一個有心人王懿榮撿出了百多片帶到北京,這才引起人們的注意。從此遂為考古家研究的依據,確定它在我國文化史上的價值。原來這種甲骨文字,多是用來記載卜筮的辭語的。
古代尊尚鬼神,遇事都要占卜,拿龜甲和獸骨的平坦麵,刮去表皮的一些障礙物,就將卜辭刻在上麵。因為它都是記載殷商時代的事跡,所以知道它是殷商時代的遺物,因此也叫殷墟書契。大的字體有一寸見方,小的像穀粒,可都非常精致。甲骨文字大都有一個先寫後刻的過程。
有用墨寫或硃寫在玉片、骨片、陶片上的,也有刻好後再填朱方式一直沿用到西周便絕大多數甲骨文隻刻不填。從書法上看,鍾明善先生在《中國書法簡史》中認為:“甲骨文字大體可分為兩大類型:一類是瘦硬挺拔的細筆道的;一類是渾厚雄壯的粉筆道的。甲骨文是刀刻的,刀有鈍、銳,骨有細、硬、疏鬆之別,所成筆畫就有粗有細,有方有圓。
由刀刻形成的筆畫多方折,筆畫交叉處剝落粗重,給後世書法、篆刻留下了不少用筆、用刀的方法。從結體上看,甲骨文錯綜變化,大小不一,但均衡、對稱、穩定之格局已定。從章法上看,或則錯落疏朗,或則嚴整端莊,且因骨片大小和形狀不同而異,都顯露出古樸而又爛漫的情趣。
給現代書法章法求新上以有益的啟示。罕見的殷人墨跡——玉片、陶片、獸骨上的墨書、朱書,橫豎畫起筆筆畫粗圓如點漆,自然藏鋒,住筆尖細如橫針、懸針;轉折處圓潤自然,尤其寶貴。當然後期甲骨文字中也有些筆道纖弱無力的作品,不足取法。”很明顯鍾明善認為隻有到了甲骨文,才稱得上書法。
理由是以前的圖書符號並不全有用筆、結字、章法的書法三要素。甲骨文的發現,一方麵給書法界開拓了新天地,很多書法家去學習借鑒,另鑄新風,書趣古樸,情味別具一格。另一方麵很多人認為甲骨文雖然古雅可愛,但字體不易認識,不適宜臨摹,究屬少數人的愛好。
鍾鼎文指三代鍾鼎彝器上的文字,它的發現,始於漢代。漢武帝時候,有人在汾陰得到一個寶鼎,獻給皇帝,朝廷還因此改了年號,叫元鼎,這是公元前116年的事。周以前的鍾鼎文字,簡單質樸,銘文很短,大都隻有兩三個字,辭句很深奧,一般的人難以讀通。到了周代,器既日增,銘文也長,三四百字以上的屢見不鮮,文詞也很典雅。
就字體來說,周初金文,從筆畫到結字都與殷商甲骨文、金文相近。此期作品,以清道光年間歧山出土的康王時重器《大盂鼎》的銘文為其代表。
其它如武王時《利簋》銘文,《大豐簋》銘文;成王時《令簋》、《大鼎》、《令尊》銘文;康王時《麥鼎》銘文等也屬於這一類。把這類銘文與商《骨匕刻辭》、《帝辛四祀卣》和墨書陶片等去對照,會發現它們之間的許多相同之點。
筆畫大都首尾尖細,中間較粗,“父”、“有”、“民”、“吏”、“十”、“辛”等字收筆一畫,起筆尖細,行筆漸重按成肥筆,落筆又歸尖細,形成這時金文特有頭尖、腹大、尾尖短的蝌鬥尾巴形畫。
西周自昭王起至宣王、幽王止,金文逐漸進入成熟階段。其書法的主要特點是:(一)筆畫圓勻。起筆、收筆、轉換大多為圓筆。使後人學習篆書必須用藏鋒、裹鋒、中鋒運筆才能得到篆書筆意。這種圓轉、藏鋒的筆畫就是後來隸書、楷書中圓筆筆法的由來。草書的使轉也從中得到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