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大鬧看守所(1 / 2)

“兒子,兒子......”

見陳致明被警察推走,陳母哭倒在地上,手拍著地,撕心裂肺的喊著,把警察氣的,想趕人又覺得她年紀大了,心裏不忍。

“你勸勸你媽。”

指著陳致遠讓他勸。

“媽,這是公家的地方,咱們不好擾亂人家的秩序,咱先回家好不好?”

陳致遠隻得過來拉起母親,大哥剛才的話他聽清楚了,這還是沒有接受教訓,還是不覺得他自己做錯了。

話裏話外,沒說過一句對不起人家張翠紅的話,令他很失望。

做錯事敢擔當,這才是爺們做的,大哥的行為就是小人行徑,可恨至極,不可饒恕。

“致遠,馬上帶我去找張翠紅,不能讓你大哥坐牢,會毀了他一輩子的。”

陳母被他拉起來,擦去眼淚,揪著陳致遠的胳膊就往看守所門外跑,她要救兒子出去。

“媽,去哪裏啊?現在這個時間沒客車了,火車未必有票,明日再說好不?”

陳致遠真被母親弄的頭疼,這樣急三火四的,也不想她們根本就隻知道一個人名和城市名,怎麼找人?

“去找張翠紅,讓她不要告你大哥,我就是給她下跪都行。”

陳母揪著他不鬆手,坐客車不行,茉莉的表舅可是有台小汽車的,她可以去找他。

“媽,你隻知道人名,她家住哪裏?哪條街道?再說了,我大哥做錯事,你去找人家,會不會被趕出來?這些你都不想嗎?”

陳致遠用力抽回手,他不願意為陳致明的事去找那姑娘,丟不起這個人。

這是什麼罪名,強,奸呀!他若是去了張翠紅家,不得被人打出來?到時候臉往哪裏放?

大哥做錯事,接受法律製裁,是讓他受到教育,以免以後再犯?若是這次幫他解決麻煩了,以後不是更變本加厲了?

“那個?我怎麼忘了?警察同誌,我要見我兒子。”

陳母聽了愣了一下,轉身跑到警察辦公室,死逼著人家把陳致明放出來。

“媽,這是看守所,不是咱們家,人家有製度的.”

陳致遠被母親氣的臉漲紅,哪有這樣的?大鬧看守所,給人家警察添麻煩。

“老二,你是不是很希望你哥坐牢?”

陳母見兒子拉著她,氣的一把拍開他的手,像看仇人一樣看著他。

“當然不是,不過,若是大哥做了犯法的事情,就應該受到懲罰。”

陳致遠搖搖頭,無奈的看著母親,他沒那個癖好,喜歡看自己的親兄弟出事。

但他是非分明,絕不會胡攪蠻纏,跑公安局大鬧,他可不想進監獄,那都是無知的人才會做的。

“犯什麼罪?你大哥是處對象,那個女的因為你大哥想分手才誣陷他,達成嫁給你大哥的目的,你怎麼還看不明白?”

陳母在警察辦公室裏對陳致遠推推搡搡,一副氣他胳膊肘朝外拐的架勢。

“大娘,這就是您的不對了,您這個兒子不錯,講道理,要是犯法了都不受到法律製裁,這個國家不就亂了?”

警察看到陳母這麼胡攪蠻纏,跑到看守所推橫車,人家可不慣著你。

雖然你歲數大點,可也不過就五十多歲,若是鬧大了照樣拘留你。

“我見見我兒子怎麼了?你們還講不講理?”

陳母聽完警察的話,也沒有在乎,反倒指責人家不講理,陳致遠氣的雙手叉腰,無奈的看著她。

記憶裏媽不是這樣不講理的人,怎麼一遇到大哥的事情,這腦袋想的就和正常人不一樣了?

“大娘,我們這兒是公安機關?不能想見誰就見誰?您兒子是罪犯,不可能允許你隨便見。”

警察也生氣了,好言相勸不行,那就不用慣著了。

“我兒子才不是罪犯,你剛才沒聽到嗎?是那個張翠紅誣陷他的,逼著他娶她呢!”

陳母聽完一屁股坐在那個警察的凳子上,大有你不讓我見我兒子,我就不走了的架勢。

“有沒有罪不是你說的算,請你站起來,然後出去把門關上。”

警察沉下臉,威嚴的看著她,說話聲音不大,卻像是最後通牒,陳母老老實實的站起來,不敢再胡鬧。

“警察同誌,對不起啊!我媽上了歲數,糊塗了。”

陳致遠見人家警察生氣了,也覺得媽做的太過分,忙過去和人家賠禮道歉。

“媽,咱們走吧!”

說完就去拉陳母,可她就像是腳底下長了釘子,定在原處死也不走。

“我什麼時候可以見我兒子?”

警察被她墨跡的心煩,手裏還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每個家屬都這樣難纏,他一天不用做別的了,就應付他們了。

“明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