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客氣什麼,見過韓有曦了?”他在電話那裏猜測。
“剛見過。”
她說話有氣無力的,一聽就知道情況不妙,他知趣的沒有追問下去,“你一定要孩子?”隻是這個問題也沒有上個輕鬆,實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江依依態度很堅決,在這件事上她怎麼都不會退步,“不管用什麼方法,我都要奪回孩子。”她撫著額,低聲道:“這五年要是沒有孩子,我一個人一定撐不過來,也許你不信,認為我隻是想拿孩子嫁入豪門,孩子對我很重要,他就是我的命……”
“你有什麼方法跟韓有曦爭孩子?”
江依依無力斂眸:“隻要有一線希望,我都不會放棄。”
誰都明白她現在的行為不過是以卵擊石,做再多也隻是徒勞罷了,韓有曦是誰?整個k城的人單單是聽到他的名字都敬而遠之,她沒有任何一樣的條件能和他爭奪的,陪審團法官所有人的語氣都是傾向他,他具有做父親培養孩子成龍的優異條件,而她除了一身窮酸骨氣幾乎什麼都沒有,這場官司完全沒有勝率。
“你是女方,本來爭奪撫養權的希望會比男方大,法官一般是站在女方的角度考慮問題,可你現在的條件的確不能和韓有曦相比,而且你是單身,依依,或者你會認為我現在是趁虛而入,可你真的有沒有想過,如果你結婚,有了一個穩定的家庭,孩子跟你一起生活有保障,這場官司誰贏誰輸就不一定了,你到時起碼會有幾成機會?”
她連把自己賣給韓有曦都想過,又怎麼會沒有想過婚姻,上一個慘痛的婚姻教訓還曆曆在目,叫她怎麼再相信這段‘閃婚’,她別說連孟宇謙的家裏人都不認識,就連他的工作出身背景也一無所知,這樣‘陌生’的人,她能把自己嫁出去麼?
“要是結婚,我想嫁給一個中等家庭的人,不用很多錢,穩定工作就可以。”
“你對有錢人有意見?”
“你不要識會,我隻是不喜歡爆光率太多,一段婚姻過於引人注目,隻想平靜地過生活,你的生活條件不遜色於韓有曦,我明白你們都是同樣的富代子弟,我也明白,你真的不適合我,同樣我也不適合你,對我們的婚姻我沒有一點信心。”
那邊安靜了下來,她能體會他被拒絕的不悅,於是輕聲問道:“你真的喜歡我?”
孟宇謙斬釘截鐵:“我想和你結婚,不隻是喜歡了現在,而是愛!”
她忽然不作聲,不知如何回答。
孟宇謙沒有結過婚,更是二十七歲的大好青年,這個年齡結婚不算早,但一般像他奮鬥到高高在上的地位的人都不會想要這麼早結婚,正如韓有曦身邊的人,有時候他心情好,半夜會在床上摟著她講話,講到他結婚杏奕辰沒有送結婚禮物,好像是叫杏奕辰,她記得不清楚,卻一直記得他說:杏二結婚了也不送他結婚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