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還肇育了原始的蠶桑業。相傳在黃帝時代,他的妻子嫘祖就開始教導人民養桑治絲,所以後世人們將嫘祖當作蠶神崇拜。其他許多有關“育蠶治絲”的神話和風俗習慣也往往與婦女有關。漢代禮儀,“春桑生,而皇後親桑於苑中。於蠶室養蠶千薄以上”,同時還以中牢羊?親祀“菀窳婦人”和“寓氏公主”二蠶神(《漢舊儀》)。在《山海經·海外北經》中,蠶則直接幻化為女子:“歐絲之野在大踵東,一女子跪據(踞)樹歐絲。”歐絲即嘔絲。《說文》八訓為吐,故郭璞注為“桑而吐絲”。這則簡短的神話在《搜神記》(卷一四)中衍化出的故事更為曲折動人:
太古之時,有家人遠征,家無餘人,惟有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絕韁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所自來,悲鳴不已。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亟乘以歸。
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
父行,女與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鄰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繭綸理厚大,異於常繭。
這是晉人根據《山海經》圖畫結合蠶頭似馬的表象而編織出的神奇故事,形象地表達了自原始社會以來人們對女子與蠶桑業緊密關係的認識。自古以來長期流行將蠶呼為“女兒”,四川大涼山地區的耳蘇人至今育蠶時還要把蠶子放在少女的懷裏溫育,都是原始社會婦女養蠶治絲的風俗遺存。
製陶也是由在這方麵有經驗的婦女擔任的。製陶首先需選用質地適合的陶土,然後根據器物的不同用途調土造坯,等陶坯幹後經刮磨繪飾再入窯燒製而成。考古學家曾在仰韶文化那些精美的陶器上發現指紋和甲紋都很細小,經有關專家鑒定是婦女的指紋,證實了有關當時婦女參加大量製陶工藝活動的推想。
另外,當時婦女還大量參與了石器和骨器的製造。她們剝取野麻纖維,用陶、石紡輪撚成細線,織成布,用精巧的骨針、骨錐製成各種衣服,由此產生了原始的紡織和縫紉工藝。她們將拙樸的石、骨、蚌殼敲琢成珠、環等裝飾品美化自己的生活。總之,在原始社會漫長的石刻曆史上,到處體現著婦女勞動的成果,閃爍著婦女的心智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