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和煦駘蕩的春風吹得芳草萋萋、桃紅杏青的時候,清明便來到了。最初它隻是一個歲時節氣,逐步和寒食趨同合一以後,便成為人們最重視的佳節之一了。
據說春秋時,晉人介子推隨重耳流亡,嚐割股啖主。重耳曆經艱辛,後回國即位,欲重賞從亡者,很多人競相擺譜邀功,獨子推不計功名,與母親一道隱匿深山。文公(重耳)放火燒山,以逼其出山受賞,子推卻至死不出。高風亮節使晉文公既深為感佩又哀毀至極。為了紀念他,把他隱居的山封為介山(在今山西省介休縣),自己在介子推難日帶頭吃冷食,以示銘誌不忘,同時令天下效行,如此遂有“寒食”之俗。至於節令時間,在長期演變過程中變化很大。初時自三九隆冬,冷食一月,後改為暮春,冷食三日。魏晉時正式確定冬至後一百五日為寒食正日,民間亦有稱去冬一百四日為“私寒食”的。另據唐人韓鄂《歲華紀麗》自注“司烜”雲:“周禮,司烜氏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為季春將出火也。”這就是說,按照周朝製度,仲春花暖,玄鳥翩飛之際,司火的官吏就要敲響木鐸,提醒人們禁火的時間到了,就將火管起來。禁火的目的就是為了暮春將“出火”。顯然,依“周之舊製”,清明有一個“禁火—出火”的周期,而後來的寒食節,同樣有一個“禁火—出火”(以朝廷分賜新火為標誌)的周期。雖然它們一是昭示物候,一是追悼人事,二者了無關聯,但當寒食節延定於清明前一日後,二者便攪纏到一起,清明、寒食也作為一個節日相提並論了。
寒食清明,細雨霏霏;路上行人,幾欲斷魂。唐人詩人熊孺登有《寒食野望》詩雲:
拜掃無過骨肉親,一年惟此兩三辰。
塚頭草種有花樹,春色不關泉下人。
拜掃即掃墓,華夏民族有祖先崇拜遺風,自西周始,已有“哭墓”、“展墓”、“式墓”等祭祀祖先、追悼亡靈的儀式(《禮記·檀弓下》),但長期以來皆無具體的拜掃時間規定。由隋入唐,在日益增進的現世福利麵前,人們的生命意識勃然增強,加之佛教、道教的興盛,薦亡、施鬼的流行,使人們的目光更注意那些蒼莽曆落的黃土墓丘,逐漸形成了寒食定期掃墓的風俗,在備具酒饌、修益墳墓、剪除雜草、培植新樹的儀式中,表達對亡靈的哀悼和安慰。至開元全盛時期,這種祭奠活動臻於極盛,於是,唐玄宗在開元二十年(732)下詔,寒食期間,“士庶之家,宜許上墓,編入五禮,永為常式”(《歲時廣記》卷一五)。終唐之世,寒食清明數日,在通往墓叢碑林的道路上,一片哀思,一片啜泣,確實頗有悲涼之意。
但十分有趣的是,一代唐人畢竟風流。他們在黃土墓丘前一灑淚水,盡抒哀思,但壓根兒並沒有讓拜掃祭灑的一陣悲慟衝散縱情享樂的興會情致,仍將寒食清明作為愉快的節令,心底奔迸著歡樂的激情。且看顧非熊《長安清明言懷》詩雲:“明時帝裏遇清明,還逐遊人出禁城。九陌芳菲鶯自囀,萬家車馬雨初晴。”在通往郊外的道路上彙成了一股踏青郊遊的人流,車水馬龍,熙熙攘攘,歡聲笑語,如鶯唱春。正因為清明時節可以如此狂歡,一般士人都翹首企盼著“一百五日又欲來,梨花梅花參差開”(崔魯《春日長安即事》)的佳辰良景。婦女們在這風光妖嬈的時刻也享受著特殊的遊冶縱樂的權利。據《開元天寶遺事》記載:“天寶宮中至寒食節,竟豎秋千,令宮嬪輩戲笑以為宴樂,帝呼為‘半仙之戲’,都中士民相與仿之。”其實,豈止都中士民,當“滿街楊柳綠煙絲,畫出清明二月天”時,城鄉各處都有“女郎撩亂送秋千”的倩影。除了蕩秋千外,士女尚有拔河、蹴鞠、紙鳶、擊球等豐富多彩的遊樂活動。當然,最牽人情懷的還是再一次踏青遊春。“鞍馬和花總是塵,歌聲處處有佳人”(盧延讓《樊川寒食二首》之二),她們走出新插上青青柳枝的家門,相呼為伴,成群結隊,盡覽煙花春景,一展青春歡娛,即使春雨綿綿,也不減士女半分遊興。“雕陰寒食足遊人,金鳳羅衣濕麝薰。腸斷入城芳草路,淡紅香白一群群。”衣衫鬢影,如燕翩飛,點綴出無限風光,畫出了春天的一道美麗的彩虹。
趙宋統治者開國之初便大倡宴樂,一代風俗實在奢靡,三春賞玩殆無虛日,清明是其中一大高潮。寒食前一日,都市人家都用麥麵製作棗餅,用柳條串之,形如飛燕,插於門楣,稱做“子推燕”。女子凡到及笄年齡的,都在這一天行笄禮,使她們能帶著成熟的心態享受清明的歡樂。清明日依俗上墳拜掃,但這已完全成為一種形式,甚至隻是一個郊遊的話頭。實際上,“寶馬繡軒南陌路,笙歌舉,踏青鬥草人無數”(歐陽修《漁家傲》)。市郊四野如市,男男女女各攜棗盿、炊餅及各種名花異果、山亭戲具、鴨卵雞子,往往就芳樹之下或園囿之間,羅列杯盤,互相勸酬,盡情野餐逗樂,謂之“土門土儀”,哪裏有半點悲蹙之意!北宋詞人柳永《拋球樂》具體描寫過都市士女少年踏青遊樂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