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史屍諫,挑戰太後的絕對權威(1 / 2)

以醇親王奕譞的兒子載湉作為皇位繼承人,雖說血緣接近,但畢竟是同治的堂弟,於理不合。在光緒元年(1875年)正月十五,內閣侍讀學士廣安上了一道折子,雖然他在折子裏對慈禧太後關於光緒未來的皇子承繼同治為子嗣的安排表示頌揚,但他又提出了一個略顯過分的要求,那就是請求慈禧對此事立下鐵券,以示昭告天下,免得以後旁生枝節。

折子中,廣安舉了曆史上的一個例子,那就是北宋開國皇帝趙匡胤按照太後的命令,將皇位傳給了他的弟弟趙匡義,而趙匡義未來再將按照約定把皇位傳給他的侄子。太後的意思是,治國應有長君(成年之君),趙匡胤的兒子年紀太小,不能治國,勢必危及大宋江山。可是,在趙匡胤的弟弟宋太宗繼位之後,卻聽信了奸臣的讒言,違反了之前的約定將皇位傳給了自己的兒子。正因為這個事件和這次慈禧太後關於皇位繼續安排的相似性,廣安由此提出應該立下一個鐵券,以防另生事端。

對此問題,慈禧並不願意過多討論,因為她的決定事實上經不起儒家禮法的嚴格推敲,如將這事公開討論的話,隻能導致皇位的繼承問題更加複雜化,弄不好會後患無窮。因此,慈禧的態度從一開始便十分堅決,她在諭旨中對廣安大加申斥,稱其“冒昧瀆陳,大膽妄為”,硬是將一場潛在的風波給強行打壓了下去。

但是,這事情還沒有完。四年後,也就是光緒五年(1879年)的閏三月初五,在同治惠陵大葬結束後,隨同吏部參加祭禮的吏部主事吳可讀在同治陵墓附近的一個小廟中服毒自盡,其留下了一道遺折,折中公開指責慈禧太後為鹹豐立嗣而沒有給同治立嗣,而且事情一拖再拖,一誤再誤。由此,他決定用一死來諫議慈禧明降諭旨,保證將來光緒生子後以同治之子的名義承繼大統。

吳可讀的行為,在中國曆史上被稱為“屍諫”,這是一種非常慘烈的上諫方式。這種事情,道光年間就曾發生過,那次是軍機大臣王鼎彈劾道光朝的第一權臣穆彰阿奸詐害國而仿史魚屍諫之義,自縊而死。中國的士大夫飽受孔孟之道影響,對於不合祖製的安排往往會采取極端的行為,譬如明朝的一些大臣寧可被廷杖打死也絕不讓皇帝違反儒家禮法。由此,在當時的士大夫眼中,吳可讀的“屍諫”便是一種崇高赤誠的從容就義,也是對慈禧太後絕對權威的一種有力挑戰。

據說,慈禧接到這份奏折後勃然大怒,其拍著桌子大罵,命侍衛立刻抓住此人,不要讓“此獠走掉”。這時,旁邊有大臣回奏說,這個吳可讀早已將身後之事安排,現在已經從容赴死了。慈禧聽後,這才由憤怒感到震驚,不得不重新考慮這件事了。

吳可讀自盡前,留下兩份遺書和一份奏折,其中一份是給廟中住持的,信中說:“周老道,你莫要驚慌害怕,我並無害你之心,隻是不得已借貴廟的一方寶地,成全我清白之身。你要做的,是立刻稟告州官,並將我隨身攜帶的匣子和其中的奏折呈上,記住,千萬不要私自拆開我封好的奏折,不然會招來殺身之禍。”

另外,我匣子中有四十五兩紋銀,請你給我買一口薄棺,二十兩銀子即可。其他銀子除了安葬費用外,都贈予你。你一定要照顧好我的遺體,不要讓外麵的婦女小兒進來,不要讓遺體受損。屆時請你在大行皇帝的陵墓旁買一塊地將我速速安葬,等到我的兒子到來,他一定會感激你代他辦理我的後事,而官差也不會為難於你。至於我的其他事情,你千萬不要插手,否則悔之晚矣。

在給兒子的信中,吳可讀說:“我兒之恒,得知為父死訊後,千萬不可驚慌失措,使闔家老小受驚。將我自盡之事告訴他們,但勸他們不要過於悲傷。我24歲鄉試入官,一直束身自愛,不敢妄為,誦讀經書,每每看到忠孝之士愛國忠君之舉,我都為之感動,時而淚滿沾襟,時而喜極而歌。”

大行皇帝賓天之時,為父決議擬折上奏,由都察院呈交太後,此時我已將生死置之度外。上奏之前,我先請一位老友閱覽這份奏折,他勸我暫時不要呈上,一來是因為我當時已經獲罪受罰,二來也是因為其中所提之事不甚確切。因此,我才耐心等到今天,但如今我再也等不下去了。我甘願一死,以完成此生心願,表明忠孝之心而絕非外間誣陷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