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隻牧羊犬,純種的。還沒斷奶的時候就被人以二十兩銀子的價格賣給了靖西將軍的小公子做寵物。原本還以為我悲劇的狗生開始了(不要問我為什麼會這麼想,一隻純種的牧羊犬不能自由的奔跑而是給一個柔弱的小哥兒當寵物,自然是無上的悲劇了)。
不過這個小公子哥兒對我還不錯,會親自用羊奶喂我,給我吃最鮮美的肉骨頭,而且對如何把我養的更好更強壯很有一番道理,嗯,我漸漸地發現我的小主人是一個很有思想的人,比那些隻知道騎馬放羊的蠢貨強多了。
因為主人給我最合理的營養搭配,所以我長得比一般的牧羊犬要大一號,人人見了我都喜歡摸我的毛,然而我不喜歡,所以經常凶惡的朝著他們叫,如果他們還不害怕,我就撲過去咬。反正有主人撐腰,咬了人也沒事兒——嗯,我的確是有些狗仗人勢。
其實這不是最讓我得意的,因為作為一隻牧羊犬,最悲哀的是不能去成就自己的一番事業,隻能混在溫柔鄉裏供人玩樂。
出乎意料的,我的主人並沒有把我當成寵物犬那樣養在溫柔鄉,而是誌在把我訓練成一名真正的戰士。
是的,戰士。可以上陣殺敵的戰士。
我跟主人身邊的八個小妞兒一起接受各種訓練,各種匪夷所思的像我這樣的名犬都沒聽說過的訓練。主人說,我們將是這世上所向披靡的小戰隊。至於所向披靡是什麼意思我也不知道,反正看主人說話的時候很牛逼,就覺得這是個很牛逼的詞。
其實一開始我就知道我的主人是個女的——不要問我為什麼,以小爺我一代名犬的直覺,在我第一次趴在主人的懷裏起就知道她是個母的……額,不,女的。
經過好幾年的訓練,終於在飛雲澗那次讓我一戰成名。從那以後,作為一隻驕傲的狗,我終於樹立起了自己的尊嚴,好些人看我的眼光都不一樣了,他們甚至叫我“神犬”。
嗯,其實我自己也覺得自己挺神的。
人能做的事情我能做,人不能做的事情我也能做。就像是我咬斷了郭老頭兒的手腕子,就像再後來我的主人被壞女人陷害的時候,我去搬救兵。
說到搬救兵,就不得不說趙沐這個蠢男人。
也不知道主人究竟看上他什麼了,這個蠢男人除了長得有些好看之外,其他並沒有別的用處。堂堂一個男人,整天一陣風就能吹倒的樣子,說起來就給男人丟人,比起衛小侯爺他簡直弱的不行不行的。
還有,趙沐這家夥也不如衛小侯爺對我好,每次見麵他眼裏總是隻有主人,對我連看都不多看一眼。不是我狗眼看人低,如果比起對主人的真心,這貨真的比不上衛小侯爺。可是有什麼辦法呢?主人也不能左擁右抱,收了趙沐,就不能收衛小侯。
說起來,做人真是憂傷啊!
自從那次去災區賑災之後,我就發現衛小侯憂鬱了不少,也隻有在麵對我家主人的時候才能有個笑,平時都是繃著一張冰塊臉,於是我開始往他身邊蹭——沒辦法,我家主人傷了人家的心,我做狗的看不過去,就隻好雪中送塊炭了。
事實證明,本狗的想法完全沒錯,衛小侯對我是真的好。不但好吃的好喝的都留給我,不限製我吃肉啃骨頭,還願意跟我說話。不得不說作為一隻狗,我真是有點受寵若驚。這個,你們不能怪我沒節操,就說趙沐那家夥吧,他就從來沒正眼看過我,回回他出現,一雙賊眼就隻盯著我家主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