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過校園的花園,一對對情侶的映入眼底,他們開心談心,玩鬧,讓人看了心裏癢癢的好羨慕,她也好想在高中找個男朋友。
人長得也不報歉,但為什麼班裏的恐龍都有男朋友了,而她還是“孤家寡人”一個……
難道是要求太高了嗎?
不會啊!
她隻是想找一個能帶的出去的,個子稍微高大點,外貌稍微帥一點,更是一個能包容一切的男孩……
這麼小小的要求居然在校二年了,感情還是一張白紙,他們是不是瞎了眼。其實看似小小的要求其實包含了很多。
不能怪他們沒有眼光,是天心刻意將自己“隱藏”起來,頭發筆直的放下,明明沒有近視卻帶了一個超寬的黑色眼鏡,在老師的眼裏她是一個模範生,在同學的眼裏她是一個讀書呆,試問這樣的人會引起別人的注意嗎?
這些話是木天心心底最深沉的渴望。心裏默默的想這些事的發生,但自己的很明白,有些事決定了自己所想的事是白日做夢。
還很清楚的記得自己所想的那些話,現在我已經是別人的女朋友了,但這個男朋友卻不能“見人”,人生也起了巨大的改變。
居然會成為他的女朋友,現在感覺還在做夢一樣。
“哎——”
“天心,在哎什麼呢?”
“沒有,我哪有什麼事好讓我哎的。”想想是自己太沒用了,隻知道想,沒有實際的行動,就算是煮熟的鴨子也飛了。
木天心,正如姓氏一樣,太“木”了,經常有如木頭那豎在那一動不動的。
“又發呆,在什麼呢?”林可欣在我旁邊坐下,“又是在這顆大樹下發呆,你好像對這樹太有感情了吧!”
林可欣是高材生,更是一個大美女,感覺上帝特別照顧她,什麼好的都給了她,上帝造我的時候,那時肯定也在發呆,要不怎麼造出這麼失敗的我呢?
上帝啊,我被你害慘了,工作的時候幹嘛那麼不專心,弄出我這個失敗品,正因為這樣,我連最平凡的幸福都資格享受。
“我喜歡,在樹下感覺很舒心。”
“你啊!”林可欣無奈的搖搖頭,從兜裏我爸爸那要了演唱會門票,在天心的麵前晃了晃,“我去我爸爸那要了演唱會的門票,到時候我們可以溜到後台看那些明星,你知不知道,這次還邀請了很多新人,連最近最紅的周明隆的也參加,很難得,要不是我爸是那得總載,還拿不到票,這可是最佳的地理位置,是花錢也買不到的。”
“我不去,明星我一個也不認識。”天心將身體靠在樹上,頭往上昂閉上了眼睛,享受風吹過樹枝,發出沙沙的聲音。
“正因為你不認識,所以我才帶你去看看,你啊!整天一句話也沒有,真不知道你的腦子裏在想些什麼?明明沒有近視,老帶著這麼醜的眼鏡子。”見她仍沒理自己,林可欣又開始濤濤不絕的說了起來:“我已經幫你也買了簽名冊了,我要去把這本全部簽完,特別是那個叫周明隆的,我還要和他和影,再把它放在互聯網上,肯定羨慕不少美女,說不定狗仔隊大作文章陰錯陽差的,我真的成了她的女朋友也說不定。”林可欣完全沉醉在自己的虛幻中。
天心跟可欣完全相反的兩種性格,反議語的定義在她們倆的身上表現的淋漓盡致。
天心喜歡黑色,帶有神秘,可欣喜歡白色,潔白無瑕;天心喜歡小巧精致的手勢,可欣喜歡形態誇張即而又大的勢品;天心最討厭甜食,可欣卻超喜歡;天心喜歡吃蘋果,可欣卻碰都不敢碰……
性格相差天壤之別的兩個人,居然能相處二年,仔細想想還真是奇跡啊!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天心討厭人擠人,感覺很壓抑,氣都透不過來。
“不要了,陪我好不好,我們去的是最佳的位置,人不會很擠的。”林可欣太了解天心了。
“還是不行,太吵了。”
“不會的,我帶了耳機去,你帶上耳機去就可以。”
“那我不是聽不見了。”納悶了,那讓我去幹嘛?
“你反正不愛聽,隻要在旁陪我就可以。”
“不去,你找別人吧!”這算什麼啊!
“不行,這麼好的東西給了別人多可惜啊!”林可欣為自己的票心疼道。
“這麼好的票給一個不懂的人去欣賞那才叫浪費。”真是被打敗了。
“不行,我決定了,你一定要去。票就放在這,你自己看著辦吧,如果你還當我是朋友的話,明天晚上8點,你自己看著辦吧!”說完,林可欣氣衝衝的離開了。
她最喜歡使用的就是這一招了,當她使出這招,那也就表示她已經決定了,我也就非去不可了。
周明隆!他會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
“明隆,演唱會的事準備的怎麼樣了?”
“那還用說,到時候你就看我的精彩表現吧,肯定讓你大吃一驚。”語氣中充滿自信。
“有你這句話,我就放心了。”他見明隆拿起外套,“去哪啊?”
“出去轉轉,好久沒有來故鄉了,去看看發生什麼變化了沒有。”明隆知道身為經紀人,他一定會阻止,“放心了現在是晚上,而且現在沒有人知道我已經到達了,沒事的,我隻是在附近轉轉就回來。”
“好了,知道了,就算是阻止你,你還是會去的對吧!”
“還是你了解我。真不愧是我的金牌經紀人。”周明隆拍馬屁的功夫也是一流的。
“好了,別拍了,你這小子嘴巴還是一樣曆害。”經紀人收拾著行李,一抬頭看見他還在,“你怎麼還沒走啊,快去快回啊。”
“知道了,我會盡快回來的。”正當明隆開門的時候,經紀人又叫住了他,“什麼事啊?”
“別忘了帶眼鏡。”經紀人遞給他平光眼鏡,這是專門為他而定做的。帶了學生鏡的明隆與不帶眼鏡的明隆,有著天襄之別,眼鏡把他的野性全藏起來,另他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一個帥氣書呆子。
明隆將過眼鏡帶上,“走了。”
久違了A城,我回來了,我的故鄉。
漫步在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心裏有說不出的滋味。
整條街都放著自己的歌,這完全說明了他的努力沒有白費,他成功了,他的決定沒有錯,他現在名與利都有了,他是不是也該知足了,可為什麼他還是感覺自己很空虛呢?
幾個花樣的少女在身邊穿過,隱約聽到了她的話題是在討論自己演唱會的事,心裏有說不出的激動。
當年的老房子已經拆了,現在是高樓大廈,兒時的玩伴是不是都還在,雖然隻住了一個暑假,但印像特別深刻。
知道了又怎麼樣,已經都不認識了吧。
明隆甩甩頭,讓自己清醒一下,不讓自己沉靜在回憶之中。
明隆繼續走著,看到現在的年青人很喜歡街舞,跳的還真是不錯,明隆全身沸騰,不由自主的加入了他們的隊伍當中,與他們共舞。
隻要一跳舞,明隆就忘我,直到有幾個小女孩認出了他後,他才落荒而逃。
“慘了,明天又要上報了。”明隆邊跑邊嘀咕著。
追趕的隊伍越來越龐大,這陣勢還真是嚇人。
“呀,這麼多。”明隆當機力斷,鑽進了小巷子,還附帶了個人一起躲進了黑暗中。
“快追啊,是明隆,太帥了。追……”
“明隆啊,啊……我愛死你了……”
……
什麼樣的聲音都有,隻到聽不到他們的聲音了,明隆才鬆了一口氣。
得救了,還以為會沒命呢?
“啊——”推掉懷裏的人,她狠狠的摔在對麵的牆上,緊按住被咬疼的手碗。
“啊——好痛。”
突然想起,剛才自己跑的太快了,把她也帶進去了。“你沒事吧?對不起,摔疼了吧,我看看。”太暗了,根本就看不清楚對方長什麼樣?
“我要回家了,太遲回去,我媽會擔心的。”沒顧及自己的傷,連忙收拾被他推落在地上的複習資料。
明隆見況,半蹲下身體幫他撿,不小心碰到了她手臂-----
“啊-----”手中的東西又掉在了地上。
“你不要緊吧?”明隆伸手過去,想看看傷勢,但天心見狀連忙往後退。
“不用了,隻是小傷。”宛拒道。
她的聲音真好聽。宛如天籟之音。如果拿她的聲音來配音的話,效果一定比寶兒的還要好。職業病又犯了,現在不是考慮這事的時候。
“什麼小傷啊!”明隆不顧他的反抗猛的將她的手拉了過來,借著月亮的光見手碗都腫的發紫,表麵還出出了血絲。輕碰傷口一下,就抖了,這樣也叫小傷啊!
明隆將他那昂貴的經紀人特意準備演唱會上的衣服猛得撕個一小塊布條,將傷口包了起來,“起來吧!”將天心輕扶起來,又將東西撿起來交給了我。“走,我陪你去醫院看看。”
“我趕時間,這樣已經很好了。”再次拒絕了他的好意,急衝衝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