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是一個無法破譯的謎,但一萬個人肯定有一萬個謎底。
幸福有無數種,但拿別人的幸福人生做範本去實踐,肯定是謀殺自己。
自己把自己說服了,是一種理智的勝利;自己把自己感動了,是一種心靈的升華;自己把自己征服了,是一種人生的成熟。做到這三點,你就跨入了幸福之門。
幸福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一個什麼都有什麼都讓人羨慕的人,他不一定幸福;一個一無所有什麼都不起眼的人,他不一定不幸福。人的幸福感不是清貧所能剝奪的。
大權在握的人看上去很幸福,然而,背後卻隱藏著身不由己和犧牲人格。一個敗下陣來的商界巨子,一個落伍的學界泰鬥,一個被擠下台的政界高手卻未必與幸福絕緣。
幸福也不能用成功與否來衡量,成功者的內心往往是孤獨的。孤獨難有幸福的空間。
最不幸福的人是那些終日惶惶不安,迷失在自己製造的種種需求之中的人。幸福不是去企盼我們沒有的東西,而是盡情地享受我們現在的“所有”。那些廟裏敲鍾,卻惦記著外出化緣的自由,外出化緣,又渴望廟裏清靜的人是不會有幸福的。
幸福是一種經曆,是一種悟性,是一種心境,是一種感覺,是一段偶然愉悅的時光,是一種生活的從容。它可能就在陽光燦爛的早晨,在下雪的午後,在等待孩子退燒時,在夫妻晚上相對默默靜坐時,在從洗衣店裏取回他或她的一套衣服時。一個人如果在這些場合找不到幸福,那麼走遍天涯海角也是找不到的了。幸福絕大多數是樸素的。它悄悄地開,又靜靜地落,有如不知名的小花。
幸福有時也是痛苦的孿生兄弟,這就是為什麼幸福的人用歌聲裹著淚水,不幸的人用淚水浸泡著歌聲的原因。
1.幸福的內涵是什麼?(用原文回答)
2.解釋下麵句子中的加點詞語。
1)自己把自己感動了,是一種心靈的升華。
升華:
(2)一個被擠下台的政界高手卻未必與幸福絕緣。
絕緣:
3.怎樣理解“人的幸福感不是清貧所能剝奪的”?
4.文中作者認為,做到哪三點就可以跨入“幸福之門”?
5.本文標題為“幸福斷想”,這“斷想”是不是毫無道理的臆斷推想?為什麼?
6.這篇短文在語言上有什麼特點?請舉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