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的人,眼光落在遠處。蒙古人進城,眼睛也望著遠方,這是馬上的習慣。天天上網聊天的人,習慣像耗子一樣盯在一尺距離內。公社為什麼還沒到?搬了嗎?馬不識途嗎?隨它去吧,我在馬上。從炕上坐起來之後,人還沒醒。我看到藍漆的木條把玻璃隔成九塊兒,院子、葛根湖和雲朵都在各自的塊兒裏;玻璃上跑來一群馬,鬃尾飄散,蹄腿雜遝。我一怔,馬怎麼沒穿衣裳?

從夢境剛出來的人,沒有觀念的覆蓋,有時連常識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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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衣的馬群踏踏跑過,像躲避什麼(躲避衣裳?)。馬無衣,人有衣,房屋有的有衣(瓷磚)有的無衣……思緒開始轉入反麵,馬無衣就是馬的衣,紅馬的顏色,在人眼裏就是它們的衣。如果衣——這是人類創造的概念,有腿有袖有色——穿在馬上,真是大侮辱。我哥把一件黑膠的軍用雨衣披在係樁的馬上遮夜雨,那匹馬一下子變得不好看了。它腰背垂下膠皮的布,疲憊潦倒。人類多好的服裝-Gucci、chane、CD-古奇、香奈爾、CD就是CD,穿在馬身上,都配不上它靈慧的眼睛和矯健的四肢。如果讓人為馬設計時裝,按著馬體工程學、馬裝麵料學弄出一套秀,比不上天然的馬好看。不管人們習不習慣,而說人的作品在上帝的作品麵前何等單薄。在自然、動物(包括微生物)和人一體共生的環境裏,人說“以人為本”很好笑。(狼說以狼為本,驢說以驢為本,卡他病毒說以卡他病毒為本,俱說“以我為本”。)人或可是人的榜樣,怎麼可能是萬物的主體與主宰呢?成了本?馬、小鳥、蛇、樺樹和石砌的水井都無衣裳,帶著先天的優越。人沒辦法才穿衣,不光遮羞,人裸露的皮膚已經不能夠適應環境。我設想朝克巴特爾(堂兄)裸身放馬、割玉米、背柴禾、執獵槍和我姐夫金山鬥毆。沒法想,一定是遍體鱗傷。人的皮膚那麼脆,碰在榆木上、車軛上、羊圈的樹枝上,到處留下斑斑血跡。人如果裸體從事各種勞作,還須脫了衣服再進化一萬年:膚色變黑,抵抗紫外線(長波)的灼傷,皮膚進化到牛皮那麼厚,頭發之外的地方都長出絨和毛。人不穿衣服也不好看。雖然有人穿的嚴嚴實實,其實脫了也沒人看,告訴他(她)“快穿上”。人體的情況離上帝的圖紙差得太遠,上帝不想再驗收。孩子剛會走路的時候,有多麼可愛,大人甚至不願讓他多穿衣裳。年輕的姑娘和小夥兒的身體多麼好看。人生隻在童年和青春兩個階段沒走樣,其餘的時間走下坡路。穿上吧,用隨便什麼衣裳遮著吧,這跟背不背柴禾沒什麼關係。

既然不是馬,就要感謝衣服的好,遮住了自己的醜,又保暖防曬。沒有衣服,所有的會晤都將取消,人跟人基本上沒法見麵,不能上班和領工資,人越捂越白,生病。而借助服裝生存的戲劇、TV新聞綜藝以及聯合國的各種會議全部打佯。大街上沒人了,什麼事(產)業都不發達,隻有體育人像古希臘分子一樣忙碌。賽場上,一群不穿衣裳的人拚命奔跑,決出第一第二。不光人有衣,自然界還有著衣的伴侶,鳥是一;植物中,所有的花朵都有好看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