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還睡的迷迷糊糊的就被人強行推醒。
林可兒焦急地說:“你還要睡,你還要睡啊?都幾點了?你知不知道今天還有約會呢!”
我揉揉眼睛,一臉懵逼的看了一下時間,我的天哪,才早上7點!
我把電話一扔,“搞什麼搞啊?我不去了,你們好好玩嘛,幹嘛要叫我這個人肉電燈泡?”
林可兒在梳妝台前,認認真真地刷著自己的睫毛,塗著自己靚麗的口紅,說道:“是朋友的話,你就趕緊給我起床,去給我壓陣,不是朋友的話,你就在這睡吧,我也不管你了。”
我坐起來,摸了摸自己的鳥窩頭,我說:“真的麼?那太好了,我繼續睡了啊!”
“古月之!”林可人嗓門大概有一千多分貝……
“哎呀我的天呐!來來來,林可兒,你看我現在這樣子,出去了不是給你丟人了嗎?”我指了指自己頭頂的鳥窩。
林可兒恨鐵不成鋼地拍了桌子一下:“所以你就現在趕緊去洗澡呀!我告訴你,現在時間還來得及,秦總給我發短信說,他十點會來樓下接我,你自己看著辦!運動服我已經替你找好了,大小正合適。最後告訴你一句哦,如果你不去的話,我可不幫你找房子!”
我翻著白眼,林可兒這是拿她的絕招來威脅我。
我說:“”好吧,我勉為其難的陪你去,算是我陪你去應酬。但是你要記住,下不為例!”
林可兒嘿嘿一笑:“我就知道你會陪我去的。你高爾夫打的那麼好,你不陪我去,誰陪我去呀?萬一我在秦總麵前丟了人,好印象我沒留下,再因為這個丟了工作,你說誰養你呀?”
我把一個枕頭扔過去飛在林可兒臉上:“不要再跟我提房子的事情啦!我這就起床洗澡好不啦?”
林可兒抱著枕頭,兀自得意的笑著。
我很不情願的起床開始收拾自己,也沒有想把自己打扮的多漂亮,畢竟今天的主角也不是我。
隨便紮了個馬尾,盤了個丸子頭,然後我就坐在沙發上盤著腿,看著林可兒一遍一遍的試各色唇膏。
“你有完沒完啊!”我扯著嗓子喊,我都餓了。
已經9點半了,而她衣服還沒有換好。
“我說林大小姐,已經9點半了,你這個破頭發就不要再梳了好麼?我們隻是去運動而已,又不是讓你去選香港小姐!”
林可兒躲著自己的腳說:“可是我該怎麼樣打扮自己呢?如果說讓我陪一個男人去喝酒,去唱歌,去應酬,我都可以。但是,這次這是秦總啊!我根本沒有陪人家打過高爾夫,怎麼辦呀?”
我說,“你要這麼想哈,在秦總麵前,你最大的資本就是年輕,那麼你最應該給他展現的就是你的年輕和活力。所以隻要你打扮的清純一點,有活力一點,他就會喜歡你。濃妝豔抹的姑娘他見的多了,還等到你在這搔首弄姿的麼?”
“對吼,我怎麼沒想到。古月之你太聰明了,不愧是我的好軍師。”
說完,林可兒就把他的大濃妝卸掉,把她的大波浪卷盤了起來,然後換上一身純白色的運動裝。
我點了點頭,不錯,蠻好看的,跟18歲的小姑娘沒什麼區別。
羨慕林可兒,喜歡上一個人就能特別熱情的去付出,我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