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節 留三分(1 / 1)

知人不必言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口德與己。

責人不必苛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肚量與己。

才能不必傲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內涵與己。

鋒芒不必露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深斂與己。

有功不必邀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謙讓與己。

得理不必搶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寬和與己。

得寵不必恃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後路與己。

氣勢不必倚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厚道與己。

富貴不必享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福澤與己。

凡事不可做盡,

留三分餘地與人,

留些餘德與己。

(無名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