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壇,派係林立,經常洗牌,重新組合,所以,升沉變化,頻繁匆促,甚至來不及一秋風,就“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了。昨日還興衝衝的文人,一朝離開那把交椅,就沒精打采,像霜打似的蔫了;前一陣不見經傳的文人,因緣時會,這一陣紅得發紫,竟也能指點文壇,領袖群倫。王世貞就是最好的例子,他雖是世家子弟,可他年輕時,因為反對權奸嚴嵩,而弄得老父係獄,冤屈難伸那刻,在詩社早期活動中,其實是個小角色。
謝榛比那個氣回山東的李伯承要神氣些,一,年紀居長,二,成名較早,三,創社元老,四,估計他頗有公關能力,能夠拉來一些讚助,能夠在前門外某家酒樓,開個新詩朗誦會,找幾個歌星到場助興,能夠在廠甸某家書鋪,來個簽名售書,找八大胡同的名妓站場,這點銀兩,他口袋是拿得出來的。
所以,李伯承走後,他順理成章當了社長和法人代表,那時不用選舉,幾個人一合計也就行了,估計王世貞一開始會依附於他。但好景不長,馬上受到李攀龍的排揎,這個其實也是貧寒出身的詩人,由於係正途熬到這份功名,是個有級別的廳局幹部,很看不上一沒文憑、二沒職稱、三沒職務的謝榛,和他的江湖氣。加之,謝榛時不時地對他作品指指點點,倚老賣老,口無遮攔,他很惱火,一氣之下,憤而與之絕交。王世貞站在李攀龍一邊,也對謝榛加以擯斥,於是,興味索然的他,西走秦、晉,再遊燕、趙,遂不知所終地客死於出遊途中的河北大名。
“奈何君子交,中途相棄置”,此公的這個感喟,既是自絕,更是自棄。我在想,他最後的抉擇,更多是對於文壇的厭倦,倒具有一點豁達的意思了。
因此,我對“後七子”的第一首領李攀龍,幾乎沒有好感,此人的文壇領袖欲太強,是個誌大才疏,不安於位,老想搞地震的人物。在文學上,複古成癖,“高自矜許,詩自天寶以下,文自西漢以降,誓不汙其毫素”,所以,他的詩一乏靈韻,二乏精神,同時代的人也對他多有“抉摘”的。連王世貞也認為:“於鱗擬古樂府,無一字一句不精美,然不堪與古樂府並者,則似臨摹帖耳。”《明史》也稱他:“其為詩,務以聲調勝,所擬樂府,或更古數字為己作,文則聱牙戟口,讀者至不能終篇。”
一個令人不能卒讀的詩人,非要把謝榛壓下去,也真是令人氣短。
看來,為名作家,卻無名作品,有高位置,卻無廣為人知的文學聲望,古已有之。讀者隻記住了他的官位,卻記不住他寫了哪些詩篇。凡這類作家和詩人,都自我感覺良好,而且從來不會臉紅,真了不起。不過,他有一首寫謝榛的詩,題為《初春元美席上贈謝茂秦得關字》,倒還可讀,而且可以看到他與謝榛沒有全“掰”之前,一些還算融洽的情景。
鳳城楊柳又堪攀,謝眺西園未擬還。
客久高吟生白發,春來歸夢滿青山。
明時抱病風塵下,短褐論交天地間。
聞道鹿門妻子在,隻今詞賦且燕關。
題中提到的謝茂秦,即謝榛;元美,即王世貞。李攀龍寫此詩時,謝榛正是紅得發紫的文學明星,李和王都得仰著臉看他,就像當代新進,自封的文學大師,從西歐、北歐、北美放洋歸來,那腰板倍兒硬,那臉色倍兒酷,許多人來不及誠惶誠恐趨前問候一樣。明代的謝榛,雖然眼睛隻有一個,可有資格比他們更牛,因為,與謝茂秦來往者,可不是外國的癟三漢學家和三流出版商,而是正經八百的藩王。藩王者誰?是說不定什麼時候請到紫禁城裏坐龍椅的候補天子。
他的詩,可唱,他的歌,即詩,所以,這些王爺,都把他當作上賓禮遇。
“謝榛,……眇一目,年十六,作樂府商調,少年爭歌之。已,折節讀書,刻意為詩歌,西遊彰德,為趙康王所賓禮。”(《明史》)
“謝榛為趙穆王所禮,王命賈姬獨奏琵琶,歌其所作竹枝詞。歌罷,即飾姬送於榛。大河南北,無不稱謝榛先生者。”(《朝野異聞錄》)
根據以上這些史料,此公當是一位快活人。
趙穆王、趙康王,有可能是兩個人,但也不排除為同一人。按謝榛的能量、詩情、機敏、活動能力,兼兩份差,拿兩份薪水,同時擔任兩位王爺府上的貴賓,應該是沒有什麼難度的。大文豪莎士比亞,不也一方麵寫出長詩《魯克絲麗受辱記》,討好他的恩主掃桑普頓伯爵;一方麵將其十四行詩集,獻媚地題獻潘布羅克伯爵嗎?用詞賦去燕關的詩人,有這點需要,耍這點聰明,是無傷大雅的。
明代中央高度集權,分封世襲的王爺們閑得沒事幹,聲色犬馬之餘,附庸風雅,弄幾個文人清客在身邊湊趣,還得算是品位夠高尚的休閑活動。加之明代後期淫逸成風,色情事業發達,歌女樂伎,弦索唱吹,有一個需要流行歌曲的大市場,適逢其時的謝榛,得其所哉,也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