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間惟有杜司勳(1 / 3)

杜司勳,即杜牧,晚唐詩人之翹楚。李商隱有一首七絕,這樣寫他:

高樓風雨感斯文,短翼差池不及群。

刻意傷春複傷別,人間惟有杜司勳。

(《杜司勳》)

唐代詩歌,經過了初唐的勃興,盛唐的輝煌,中唐的賡續,到了晚期,已呈神疲力薄之勢。若無杜牧、李商隱那令人耳目一新的格局,恐怕是很難畫上圓滿句號的。

不過,晚唐的這兩位詩人,都很短命,可憐得很。

杜牧,公元803年生,852年死,活了四十九歲;李商隱更慘一點,公元812生,858年死,活了四十六歲,都於鬱悶困頓中愁病而逝。中國文人的命途多舛,生不逢時,這可算一對典型。

可在如此短促的生命周期裏,他們卻能給詩歌及文學史留下長久不衰的精彩,實在是了不起。在中國,凡讀過點古文,念過點舊詩的知識分子,幾乎不假思索,即能脫口而出這兩人的詩句。為什麼他們的作品,能夠擁有千秋萬代、持續相繼的讀者,道理很簡單,因為,從他們心底流出來的詩,永遠洋溢著鮮活的新意。惟其新,詩人也就伴隨著讀者長存下來。

作詩也許不難,創新卻是一件相當不易的事。魯迅曾經感歎,他的舊體詩所以未能多作的原因,就在於前人已經把詩寫盡了。一個“盡”字,道出創新者難以為繼的苦衷。創新,遂成了文人的致命傷,困惑著一代又一代想寫出點好東西,想寫出點新東西的作家和詩人。

自唐已降一千多年,詩人何啻萬千,所寫的詩、詞、歌、賦無以數計,還有什麼沒想到的,還有什麼沒寫到的,還有什麼未開墾的處女地,留給文學的後來者耕耘呢?魯迅盡量不寫,這就是智者的抉擇了。與其露醜,不若藏拙。而不幸的是,時下很有一些自命風雅的同行,附庸風雅的官員,弄上兩首順口溜、打油詩、快板書,混充五言七律,絕句漢俳,這純粹是有了把子年紀以後,還要穿開襠褲上街,露出不雅的臀部,存心不怕丟人的洋相百出了。

這就是中國人多,中國文人跟著也多的後遺症了。林子大,便什麼鳥兒都會有了。一般來說,樹林雖大,鳥兒頗多,大致也就以下這四類。自古以來,凡耍筆杆的,都逃不脫這樣的區分:

一、把文學當成生命的;

二、把文學看成飯碗的;

三、拿文學當玩藝兒的;

四、專門以折磨文人為己任的。

第一類人,通常活得很苦,尤其想創新者,更苦;第二類人,大半活得很爽,隻要拿起敲門磚,幾乎都有成為阿裏巴巴的可能,自然,臉皮要有一定的厚度,手臂要有一定的長度;第三類人,不管別人如何,總是能夠自得其樂;而第四類人,別人開心他不開心,別人不開心他倒開心了,一副“天喪予”的麵孔,最好是躲得遠些為佳。

這就是既相生相克,也相輔相成的文學生物鏈。

但最奇怪的是,無論以上第二類文人搞的功利文學,第三類文人搞的撓癢文學,還是第四類文人搞的整人文學,統統都要標榜自己為百分百的正宗文學。惟恐人家不認賬,不買賬,便借助於權力,借助於金錢,偏要擠進文學史,偏要大家向他鞠躬如儀。這大概就是魯迅所諷刺過的,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行徑了。

近年來,我竭力龜縮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免得碰見這班人時,點頭不是,不點頭也不是的尷尬。

當然,有各式各樣的文人,自然也就有形形色色的文學,這本是文壇的客觀存在,大可不必諱言。拍馬文學未必低,清高文學未必高,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得了魚,就不要再指望熊掌,你吃到熊掌,就不要再染指魚。但文人是種很欲望的動物,魚也想得,熊掌也想得者,大有人在。於是,就不停地寫,拚命地寫。但別忘了,聲名的誘惑,功利的追求,從政的驅使,經營的用力,一個勁地投身於這種非文學活動之中,就難免要有才智退化,想象幹涸,情思衰竭,感覺遲鈍的可能。提起筆來,也就隻有蹈襲陳規,依樣畫葫蘆,駕輕就熟,因循守舊這條路可走。

於是,出現了當下文壇上的近二十年來目睹之怪現象:

一、寫詩的人,比讀詩的人多;

二、寫小說的人,也快要比讀小說的人多;

三、寫評論的人,估計不久的將來,肯定會比寫作品的人多。

這似乎有點危言聳聽,但看到我的同行們如此不在意文學的創新之道,如此不介意文學的生產過剩,如此津津有味、樂此不疲地,以一年數百部長篇小說,數千篇中篇小說,數萬篇短篇小說,以及恒河沙數的詩歌生產速度,為讀者製造著“標準粉”式的精神食糧,不免有些杞人憂天起來。

我想,一個真正把文學當成生命的人,應該不會滿足於這樣的文學生產方法。

從古至今的文人,稍有點出息的,都不願落入窠臼,不願重蹈前轍,不願嚼別人嚼過的饃,不願尾隨他人走同一條路,這是文人的本能,是文人的天性,也是文人的命根子啊!

由此,你不能不對唐代詩人這種創新的執著,“語不驚人死不休”(杜甫語)的一根筋精神讚歎不已。他們總是希望創造出“今古未嚐經道者”(杜牧語),“遠去筆墨畦徑間”(杜牧語)的新格局;總是努力開拓出“惟陳言之務去”(韓愈語),“作不經人道語”之“一家言”(李賀語)的新境界。唐詩之所以為唐詩,就建立在這種不斷更新的宏大氣象上。

於是,我在想,唐詩由初唐的王楊盧駱,到盛唐的王維、孟浩然、李白、杜甫,到中唐的白居易、元稹、韓愈、李賀,進入公元九世紀中葉,當時的文學界,肯定也會有魯迅寫作時那種被前人寫盡,而不得不袖手的踟躕,這真是沒有辦法的事。

猶如到果園去采摘,你興衝衝地來了,可發現那些捷足先登者,已將最完好的,最甜美的,最具有市場價值的果實席卷而去,隻剩下殘枝敗葉,一片狼藉。值此地步,老兄,你將何以堪?這種無所適從、無從下手、無法收拾的局麵,也是那個時期的杜牧、李商隱、許渾、張祜等晚唐詩人所麵臨的現狀。

唐詩有兩個“李杜”,一為公元六世紀的李白與杜甫;一為公元九世紀的李商隱和杜牧。對後“李杜”而言,前“李杜”已經達到的高度,其不可企及之勢,實在是難以逾越的巔峰。要想與他們比肩,必須要走出自己的路,必須要寫出與他們的不同來,這才能擁有絕對屬於自己的世界。你要當跟屁蟲,永遠也不會有出息。杜牧不會這麼講,但一定會這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