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的時候,請假是不太容易的,一定要經過長官的批準。
有一位士兵到了長官室,敬禮道:“報告!我想請假一個禮拜。”
長官放下手中的工作,問道:“什麼事情要請一個禮拜?”
士兵聲音如遊絲般微弱:“報告,我……要結婚了。”
長官淺笑著:“很好啊,那你們認識多久了?”
士兵有種喜悅的光彩:“差不多一個月了吧!”
長官不禁質疑著:“一個月就要結婚?”
士兵解釋著:“我跟她感情很好的,她說要跟我天長地久。”
長官立刻補充道:“我看,再過半年,要是你還是堅持要結婚的話,我就批準。”
半年後,如期履約,士兵來找長官請假。
長官開心地恭喜著:“嗬嗬!有半年以上的交往,感情才會穩固。”
士兵的話怯怯地響起:“這次結婚的人,和半年前不是同一人。”
今日感悟
感情不是每天說說就能獲得滋長。婚姻是終身的事業。而不是結婚證可以決定的,一見鍾情不如多看幾眼。不能草率行事,應有一段磨合期。
§§第四章 對友情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