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和平日
聯合國大會於1981年將每年9月的第三個星期二聯合國大會開幕的日子定為“國際和平日”。聯合國大會在其2001年9月通過的第55/282號決議中決定,從2002年開始每年9月21日為國際和平日。聯合國將舉辦活動提請所有人民關注、慶祝和紀念這個日子。大會宣布國際和平日為全球停火和非暴力日,並邀請所有國家和人民在這一天停止敵對行動。大會邀請所有會員國、聯合國係統各組織、區域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以適當方式,包括通過教育和公眾宣傳慶祝國際和平日,並同聯合國合作實現全球停火。
雖然時至今日,全球局部戰火依然在燃燒,但和平是全世界人民的心聲和願望。很多國際組織和和平人士為了人類的和平奔波呼籲。其中公認貢獻最大的是聯合國組織和其工作人員。聯合國係統曾五度榮獲諾貝爾和平獎。
2001年聯合國及其秘書長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聯合國維和行動於1988年獲獎;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難民專員辦事處)於1954年和1981年獲獎;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於1965年獲獎;
國際勞工組織於1969年獲獎。
2001年10月12日,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宣布,聯合國與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共同分享2001年諾貝爾和平獎。該委員會表示,這一決定是為了表彰聯合國和安南為創建一個“更有組織與和平的世界”所作出的努力。這是聯合國或下屬機構第六次獲得這一榮譽而安南則是第二位獲得這一殊榮的聯合國秘書長。
聯合國獲獎原因。諾貝爾獎捐助人阿爾弗雷德·諾貝爾在遺囑中指出,獎項應授予前一年“對人類帶來最大益處”的人,其中一個獎應授予“為增進國家間的友愛、消除或減少常備軍及舉行並促進和平會議作出最大貢獻或做得最好”的人。
頒發1988年和平獎時,挪威諾貝爾獎委員會指出,“聯合國維和部隊在極其艱難的情況下為減輕已商定停戰、但尚未達成和平協議的地區的緊張局勢作出了貢獻。在這種情況下,聯合國部隊代表了國際社會要求通過談判實現和平的明確願望,維和部隊通過其存在對開始真正的和平談判起了決定性作用。”
1981年第二次向聯合國難民專員辦事處授予和平獎時,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稱,聯合國難民專員辦事處“克服其不得不麵對的重重政治困難,在協助難民方麵做了重要工作。”
1969年正值國際勞工組織成立50周年之際,諾貝爾委員會主席奧瑟·利奧內斯夫人向該組織頒發和平獎時說,國際勞工組織據以存在的根本道德觀念是“想要和平,請培育公正”。50年前國際勞工組織的建立大大推動了對社會公正的要求。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於1965年獲和平獎。在頒獎演說中,奧瑟·利奧內斯夫人說,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是“一個重要的和平力量”。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認識到兒童是開啟未來之門的鑰匙,今天的兒童將書寫未來的曆史。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正在富國和窮國之間架起團結的橋梁。”
諾貝爾委員會主席居納爾·雅恩在頒獎演說中稱,達格·哈馬舍爾德之所以獲1961年和平獎,是因為人們“感謝他所做的一切,他的成就、他為之奮鬥的事業,就是在國與國、人與人之間締造和平,開創友好關係”。他說,哈馬舍爾德“從未離開過他最初選擇的道路——將聯合國發展成為一個有效的、建設性的國際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