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愛是想要付出的感覺(1 / 1)

愛一個人到底是什麼樣的感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在百度百科中的答案是:愛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情感,通常多見於人與人,人與動物。現今任何科學都不能徹底解釋人或動物產生愛的原因。“愛”這個字在字典裏有許多意義:由某種事物給予人滿足(如“我愛吃這些東西”),甚至為了愛某些東西而願意死(如愛國心、對偶結合)。其可以用來形容愛慕的強烈情感、情緒或情緒狀態。在日常生活裏,其通常指人際間的愛。可能因為其為情感之首位,所以愛是美術中普遍的主題。愛有時亦會被形容為強迫症。喜歡是一種由內向外的,非迫切需要的,在維持自身生存之外的得到與占有。更多的是得到情感上的滿足。喜歡是中等強度的人際吸引形式,也是人際吸引的一般形式。

但是,我有一個朋友的女兒說出了“愛”和“喜歡”的區別:如果你愛花,你會給它澆水,喜歡則會摘下它。同理,對一個人,如果你愛一個人就會悉心嗬護她,喜歡則想要不擇手段占有她。根據心理學測試,迷戀上某人最長隻有4個月的時間,如果你超過4個月還是迷戀著同一個人,那麼你是真正愛上Ta了。

我的一個閨蜜,她和前男友是青梅竹馬,模特出身,女的美男的帥,但是最後她結婚的時候,新郎卻不是那個帥哥。很久以來,大家都不知道她選擇現在這個老公的原因,直到有一天她發表了如下的感慨:

如果一個男人心疼你擠公交,埋怨你不按時吃飯,提醒你少喝酒傷身,下雨天囑咐你下班回家注意安全,生病時發搞笑短信哄你……請不要理他!然後,跟那個開車送你、生病陪你、吃飯帶你、下班接你、跟你說“MB的破工作別幹了,跟我回家,我養你”的人在一起!

嘴上說得再好,不如幹一件實事!

用耳朵來聽愛情,別說保鮮期,頂多隻有嚐鮮期!付諸行動的愛情才最真實……

忽然明白她為啥當年沒有含糊就嫁給了隻認識半年的先生,一點沒後悔。

愛和喜歡跟時長是沒有關係的,喜歡一個人可以喜歡很長時間,很短的時間內也有可能愛上一個人,很多女神或者是過了30歲的剩鬥士冷不丁就把自己嫁了,不一定就是因為她們著急了,誰又知道她是不是突然就明白了愛和喜歡的區別,終於肯把自己交付給那個實實在在開車送你、生病陪你、吃飯帶你、下班接你的人。

女神挑男人,不一定就是因為男人付出的錢夠多,付錢的同時,他有沒有付出時間?有沒有付出名分?有沒有付出比金錢、禮物、時間對他而言更具價值的東西?不要小看一個願意花錢的男人,他付出的可能不止是金錢。

而那個總是在教育你、叮囑你、控製你,但是卻又小心翼翼地保護著自己的那個人,你摸摸自己的胸口,真的覺得一輩子跟他過下去,這顆小心髒忍得住那麼多的無奈和悲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