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我的美國“傻”鄰居(1 / 1)

趙豔霞

由於工作需要,我在美國得克薩斯州一個名叫盧克索的小鎮住過一年。與我比鄰而居的是一對黑人母子。母親年近70歲,身體孱弱,走路都有點兒困難;她的兒子、名叫薩姆遜的黑人小夥子,身體也有點兒殘障,左腿受過傷,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

我剛搬過去住時,母子二人都沒有工作。好在得州的失業、養老補助都比較高,薩姆遜和母親雖然不甚富裕,但解決溫飽綽綽有餘。不用辛苦工作就能活得有滋有味的,讓我羨慕不已。

然而,薩姆遜似乎天生是個不會享受的主兒。我們熟識後,他屢屢向我求助,讓我幫忙留意附近有沒有適合他幹的活兒。我想,薩姆遜隻是在裝樣子,好繼續領取失業補助。

一天,我告訴薩姆遜,一家超市在招臨時工。薩姆遜興高采烈地跑去應聘。回來後,他樂滋滋地告訴我,他被錄用了,職責是回收購物車,周薪200多美元。

這小子,是不是想掙點兒外快,好改善生活?

讓我意外的是,薩姆遜上班的第二天就給鎮政府打電話,要求取消自己的失業補助。

真傻!你不說自己有工作了,誰會知道啊?

此後,薩姆遜每天起早貪黑去上班,他的母親不得不自己照顧自己。據我所知,薩姆遜上班後,經濟情況並沒有好轉。薩姆遜卻自得其樂:“上班雖然累了點兒,但我能自己養活自己,還能納稅,去幫助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當我和薩姆遜的母親談起他的工作時,老人覺得兒子的選擇是對的。

這對美國母子,“傻”得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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