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易
一位中國小夥子,2006年赴奧地利維也納一所大學留學。他所居住的房屋裏外很潔淨,周圍環境如同詩畫一般,特別是起伏不平且被修剪得平平整整、碧碧綠綠的草坪,更是給人以一種心曠神怡的感覺。
一個星期日,初來乍到的他,見陽光燦爛,就準備將被子拿到外麵曬一曬,可附近根本就沒有晾曬被子的工具。於是他索性將被子攤曬在草坪上,然後進屋去看書做功課了。
不一會兒,有人按響了門鈴。小夥子開門一看,是兩位警察。警察首先微笑著一齊向小夥子敬了個禮,然後亮出警察證。一位警察從包裏拿出一本單子,要小夥子交付5歐元的罰款。
小夥子莫名其妙,在這裏我並沒有做任何“對不起”的事情,為什麼要罰我的款?
警察轉身用手指了指曬在草坪上的那床被子。但小夥子仍然一頭霧水,那床被子怎麼了?
另一位警察從包裏拿出一本薄薄的冊子,遞給小夥子並溫和地問道:“先生,您難道沒有看過這本小冊子嗎?”
這時小夥子才想起,自己剛住進這間房屋的時候,是看見房屋外麵有一個別致的木架,木架裏放置著這樣一本小冊子,然而當時卻忽視了。於是小夥子不好意思地回答:“對不起,看見了,可我沒有去仔細讀。”
警察說:“那好吧,現在就請您翻一翻、看一看,也許您立刻會明白的。”
小夥子接過小冊子一看,原來是一本小區居民行為規範手冊。小夥子翻看了一陣子後漸漸地明白了,原來小區的草地上嚴禁鋪曬或覆蓋任何能遮住小草陽光的家居物品,不能剝奪小草的采光權。如果違反,就得無條件接受按每平方米2歐元的罰款。“不能剝奪小草的采光權”這句話還用了粗體,顯得格外醒目。
當小夥子把這本小冊子還給警察時,警察的神情漸漸嚴肅起來:“先生,剛才我倆在遠處巡邏時,從望遠鏡裏看到了你的這一舉動,因此我們花費了半個小時趕過來。我們用卷尺量過了,您今天所攤曬的一條被子長2米,寬1.25米,麵積是2.5平方米,也就是說,您的這條被子剝奪了這一塊2.5平方米小草的采光權,而這塊2.5平方米的小草在這約半個小時裏,生活在黑暗的世界裏,因為它們不能進行有關光合方麵的活動,小草的健康遭到了半個小時的損害,這種損害是無法用歐元來計算的。當然,您認為不要緊,但我們卻認為很要緊,如果大家都這樣,那麼小草的健康勢必遭到摧殘。還有,草坪是怎樣的一種景觀,先生,請您想象吧。但願您不要有下一次。當然,您要曬被子,完全可以放在床上呀,因為太陽光總會曬到上麵來的,特別是午後,太陽光決不會吝嗇的,請您相信,也請您配合……”
小夥子洗耳恭聽了兩位警察“小題大做”的一通理論,再也無法為自己爭辯,於是紅著臉交付了5歐元的罰款,然後立即走到草坪上把被子收了起來。
這個小夥子是誰?就是我的表弟。這則“別剝奪小草的采光權”的真實故事,就是他在前幾日發給我這個“草根階層”一分子的郵件敘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