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瑞典一分錢也算賄賂(1 / 1)

張瑜

受賄是有標準的,比如有人受賄,100元還是100萬元,結果肯定不一樣。但在瑞典國家酒類專賣局(簡稱酒局)的規定裏,卻沒有這樣的劃分,在他們看來,所謂標準是法院量刑的依據,而不是有沒有受賄的定義。受賄就是受賄,不該拿的錢一分錢也不應拿,拿了就是受賄,這也就是所謂的對受賄“零容忍”的立場。當然,如此嚴格的規定,不一定能百分之百地杜絕受賄,但卻可以大大地減少受賄。

幾年前,瑞典曾發生過一起涉及酒局的商業賄賂案,當地媒體稱之為“多年來少有的大賄賂案”。

眾所周知,瑞典人是嗜酒如命的民族,據專家估計,每年因酗酒給瑞典造成的損失高達200億瑞典克朗(約合220億元人民幣)。為了減少酗酒造成的危害,瑞典很早就實行了酒類專賣製度,所有含酒精的飲料都統一由國家酒類專賣局經營。如今,瑞典酒局已經成為由420家連鎖店和590個地區代理商組成的現代化國有企業。

不難想象,像酒局這樣高度壟斷的國有企業,肯定會成為酒商和酒廠的重點“進攻”對象。從酒局的曆史來看,酒局對進貨、銷售都有著嚴格的規定和管理,幾乎沒有出過什麼問題。但事情還是發生了。

2002年冬的一天,酒局一位雇員交給經理一張單子,上麵寫著某供應商提出的銷售目標及回扣的數額。所有雇員在進入酒局工作的第一天就要學習工作須知,其中就包括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接受供貨商和生產商提供的任何好處,以及在酒商行賄和有人受賄時應予舉報。

酒局主管拿到這張單子後,立即在公司內部展開調查。按照酒局的規定,即使是內部員工無人受賄,也要對試圖行賄的酒商或酒廠做出懲罰。雖然酒局的自查沒有查出有人受賄,但卻發現個別專賣店過多地采購了某家廠商生產的某種牌號的酒,十分可疑。經過研究,酒局解雇了6家專賣店的經理,並將情況報告給了司法機關。

在酒局的協助下,警方用一年多的時間搜查了多間專賣店。到年底,共發現77人有不同程度的受賄問題,他們或是接受了酒廠、酒商提供的現金、禮品,或是應邀參加了旅遊。最終,68人被判處兩年監禁,9人被判處半年監禁。涉及此案的金額約120萬瑞典克朗,最嚴重者接受賄賂10多萬克朗。從數額上看,並不算太大,但處罰相當嚴厲。此外,酒局還按照法規,對行賄的酒商和酒廠實施了部分產品禁售。

值得一提的是,酒局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數次向社會公布了調查的進展且表明酒局的立場。為了吸取教訓,酒局還建立了一個職業道德委員會,專門負責研究、分析和跟蹤員工的職業道德問題。從2006年開始,酒局展開了一場從上到下的大整頓,所有專賣店的“一把手”、“二把手”全都接受了調查。

可以說,瑞典酒局能夠如此重視這個案子,關鍵就在於它始終堅持的對賄賂“零容忍”的一貫立場。瑞典有關專家在對此案的分析報告中指出,在酒局這樣高度壟斷的國有企業內部,如果不能嚴守“一分錢也算賄賂”的底線,沒有形成對賄賂“零容忍”的企業文化,那將是很危險的。

賄賂一旦有了標準,那就意味著對賄賂的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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