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本義
運動概念是諸多哲學自然觀的基本範疇。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特別是在辯證唯物主義關於世界物質統一性的思想中,運動概念既被作為物質的根本屬性來理解,又擔當著對世界物質統一性進行核心論證的功能。但長期以來,在理解運動的辯證性上,存在著簡單化、不分層次和形而上學的傾向,缺乏對運動的科學的辯證的理解,由此也影響了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物質統一性思想的科學闡釋和馬克思主義哲學科學體係的構造。本文著重從屬性和狀態的對立統一的角度來闡釋運動的本質。
一、馬克思主義哲學以前的運動概念
如上所述,運動範疇是諸多哲學自然觀的基本範疇之一,在哲學發展史中,對運動的理解也是多種多樣的,一般可分為唯心主義的運動觀和唯物主義的運動觀、辯證的運動觀和形而上學的運動觀(相對主義的運動觀可以理解為形而上學運動觀的特殊表現)。在作者看來,結合哲學史中諸多運動觀的實際內容,我們還可以按照下麵兩個標準把各種運動觀加以分類:第一,按照是否承認運動有自己的載體來進行劃分,根據這一標準可分為堅持運動有自己的載體的觀點和沒有載體的觀點。絕大多數哲學家特別是自然哲學家都堅持運動是有載體的,不管這種載體是物質還是精神。也有個別哲學家堅持運動的無載體性。例如,盡管我們把懷特海過程哲學的運動觀原則上劃歸在唯心主義運動觀之列,但事實上,懷特海過程哲學的本質是通過消解實物、質料或物質從而把世界歸為“純粹”的活動或“純粹”的運動。在懷特海那裏,世界的本質不能歸結為“載體”,而隻能歸結為活動,他取消了運動的載體,他所講的運動是沒有載體的運動。
第二,按把運動的本質規定理解為是事物的屬性還是事物的狀態來劃分,可分為運動的屬性觀、運動的狀態觀以及把兩者結合在一起的運動的存在方式觀。古希臘早期自然哲學家一般並不從屬性上來理解運動,更多的是從過程上來理解運動。赫拉克利特的“一切皆流,無物常住”,“太陽每天都是新的”,“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的思想,畢達哥拉斯的靜與動的對立,芝諾反對運動的四個論證,德謨克利特的原子的運動,都把運動作為過程來理解。運動屬性說的觀點首先表現在亞裏士多德的哲學中。亞裏士多德廣泛地探討了運動和靜止的問題,他認為,運動和靜止都是事物的屬性,因為運動和靜止都同出於一具根源。在亞裏士多德的範疇學說中,他把運動和靜止都列為是為說明實體的屬性範疇,他還試圖從運動的過程性和作為事物的屬性的結合上來理解運動。亞裏士多德反對一切有動的觀點,也反對一切皆靜的觀點,他認為,有的事物永遠運動,有的事物永遠不動。有的事物時動時靜。他認為,並不是所有不動的事物都可以說是“靜止”的,隻有那些本性上能動而實際上沒有動的事物才可以說是“靜止”的,所以,靜止是運動的“喪失”,是運動的對立麵,而運動是加在靜止事物之上的活動性。
在近代西方哲學中,笛卡爾、霍布斯、牛頓等人把運動都作為物體的過程來理解,把運動的根源歸結為外力推動。笛卡爾說:“所謂運動,乃是一個物質部分(或物體)由其緊相鄰近的物體(或我們認為靜止的物體),移近於別的物體的意思”,“運動是指轉移過程,不是指轉移的力量或動作”。所以,笛卡爾認為,運動僅僅是可動事物的一種情狀。作為一個典型的機械論者和還原論者,霍布斯也認定運動是“不斷地放棄一個位置,又取得另一個位置”。在霍布斯看來,不管運動形式多麼複雜,最終都可以還原為機械運動,可以用物體的位置移動加以說明。運動雖然是形成事物的原因,但它們不是一切物體具有的偶性。運動和靜止隻是為某些物體所特有的偶性。在這裏,霍布斯形式主義地區分運動和靜止,把兩者平列起來,作為事物存在的兩種狀態,不是從辯證的關係來理解運動。在他看來,這兩種狀態不能同時出現在同一物體上麵,一個物體要麼是靜止的,要麼是運動的。牛頓把運動區分為絕對運動和相對運動,把靜止分為絕對靜止和相對靜止。牛頓認為,“絕對運動是一個物體從某一絕對的處所向另一絕對的處所移動。相對運動是從某一相對的處所向另一個相對的處所的移動。”整個17世紀的運動觀是籠罩在牛頓機械主義運動觀之下,概括地說,這種運動觀在劃分運動和靜止時,把運動和靜止作為兩種狀態來加以對待,既承認存在著絕對運動,也承認絕對靜止的存在。
斯賓諾莎、萊布尼茨、托蘭德等人在探討運動的過程中,從實體的能動性上來理解運動,堅持了運動和實體的不可分割性。盡管斯賓諾莎認為運動不是實體的屬性而是實體的無限樣式,但他仍然堅持自然“由於它本性上的必然性,乃是萬物的本性與存在的致動因”。萊布尼茨認為:“實體(物質的或非物質的)是不能光就它的沒有任何能動性的赤裸裸的本質去設想的。能動性是一般實體的本質。”托蘭德也認為,物質不僅具有廣延性,“同樣也必然具有能動性”。
18世紀的法國哲學基本上延續了運動屬性觀的思想。盡管18世紀的法國哲學並沒有完全超出牛頓力學的運動觀係統,但在解決運動的根源時,否定了牛頓運動觀中的外力推動說,肯定事物運動的根源的在於自身,承認事物有使自身運動的能力,這既解決了外力推動說所導致的神學結論,也導致了把運動理解為物質的狀態過渡到把運動理解為物質的屬性,這也導致了運動對物質來說具有永恒性,無論就物質的屬性而言還是就物質的狀態而言,都是如此。18世紀的法國哲學家們把物質運動的能力看作是物質的固有屬性,即物質的運動性,而且明確斷定它是物質的存在形式。霍爾巴赫就明確地說:“運動就是一種努力,由於這種努力,一個物體改變或傾向於改變位置。”在18世紀法國哲學之後的德國古典哲學全麵深刻地研討了發展變化的辯證法問題。他們把發展變化的原則作為一個普遍原則,因而也把運動原則作為事物的普遍原則、事物的存在方式、根本屬性來理解。